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的艺术特分析
  一、引言
  作为美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族裔文学由来已久。它指由少数族裔作家所创作的、旨在展现主流文化背景下少数族生活现状和集体自我意识的文学作品, 它主要包括本土美国文学、黑人文学、西裔文学以及亚裔文学。美国族裔文学是不同文化相互发生作用的产物, 是关乎文学历史、政治策略的文学创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 移居美国的民族逐渐增多, 美国族裔文学的内涵也愈加丰富。张琼曾总结道:“族裔文学的重点并不是自我表达的愉悦和发现差异的新奇, 而应该是发现自身的盲点, 直面文化偏见, 重新界定自我……因此, 族裔文学着重体现的是一种主观上的归属性。”[1]在族裔文学创作中, 往往容易产生两种极端:一是将主流文化放于对立位置, 全力为少数族裔体遭受的非人待遇抗议呐喊, 控诉优势体的歧视和虐待;另一种则对主流文化采取逢迎谄媚的态度, 鄙视甚至歪曲母国传统文化, 丑化族形象。显然, 这两种极端都无法代表族裔文学的真正含义, 优秀的族裔文学作品应该既展现母体文化的独特魅力, 又表达自身族的艰难境况。身为第一位用英语进行文学创作的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在其作品中就实现了两者的平衡。在其成名作《追风筝的人》中, 作者以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底蕴醇厚的文化内涵、真实生动的情感描述, 展现了族裔文学动态化、复杂化、多元化的时代特点。
  在西方社会, 少数族裔缺少话语权, 阿富汗裔移民遭受的歧视尤为强烈, “911事件”后, 阿富汗几乎被等同于塔利班和恐怖主义, 战乱、贫瘠、落后成为它的代名词。在特殊背景下, 《追风筝的人》无疑迎合了西方读者的阅读期待, 满足了大众对伊斯兰文化的好奇。另一方面, 敏感的政治背景决定了阿富汗裔作家无法如非裔、亚裔、或墨西哥裔作家那样直接呼唤种族平等、表达社会需求。他们的首要任务是让更多人, 尤其是持有偏见的西方人, 从更公正客观的角度来认识自己国家的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胡赛尼在《追风筝的人》中以委婉含蓄的手法, 展现了少数派族裔作家的创作特, 真正实现了“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上的灰尘, 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2]可以说, 胡赛尼通过其作品为阿富汗灿烂的文化、淳朴的民众、沧桑的历史正名, 在传达深刻的人文关怀的过程中, 不仅重新确立了自己的民族身份, 更尝试跨越西方与中东国家的隔阂, 打破两者间单纯的二元对立模式。
  二、小说特
  胡赛尼站在东西文化交叉的边缘地带, 以双重视角来观察世界、以多元的文化身份来审视社会矛盾, 表达自己复杂矛盾的地位和感情:既难以割舍对祖国的深情厚谊, 又只能将改变祖国的希望寄托于西方世界。具体而言, 《追风筝的人》在叙事手法、视角选择、以及人物塑造上
都体现了作者既向主流文化妥协, 又为本民族文化地位抗争, 既迎合主流文化的欣赏品味和心理预期, 又竭力为母国民族形象辩解的不懈努力。
  (一) 叙事手法
  在美国族裔文学的发展过程中, 不同民族的作家由于相似的受迫经历、边缘地位和政治诉求, 在文学创作中常常具有一定共性, 例如叙事手法的融合、家族史或个人成长史的诉说、民族传说和经典作品的融入等。王晓路指出“大多数边缘族若要获得文化上的平等权利, 就必须采取符合自身体验的方式, 即非现成的主流表意方式, 进行一种更为贴近自我的再现……用更贴近自身的再现表明或证实自己的文化身份、文化立场并阐释自身的美学价值, 以此取代或颠覆主流表征系统中对自身的忽略、歪曲和负面误读。”“讲故事”无疑是最贴近少数族裔自身经验的文学表达方式, 正如王振华所说“在所有语类中, 故事语类最能煽情, 尤其是非凡事件中人物的故事。”通过简单生动的“讲故事”, 族裔作家诉说着关于个人或民族的遭遇, 首先实现了向主流社会介绍自己的任务, 同时有效地唤起民族记忆、凝聚体力量、传承母国文化, 从而获得主流社会关注, 在异族文化的包围中争取话语权。
  《追风筝的人》也采用了“讲故事”的叙事方式。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主人公阿
米尔的生平经历, 带领读者体会阿富汗的风土人情和文化背景。在谈到创作初衷时, 胡赛尼说道“对我而言, 创作总是以非常个人的地方为起点, 描写人类之间的一些关系, 然后再扩展开来……写人物内心生活的故事, 刻画了向人物实施压力的外在世界, 以及那些趋使人物命运的力量。”[5]通过跌宕起伏的情节设置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胡赛尼运用“讲故事”这一易于接受的形式将异域文化和价值观潜移默化地传输给主流读者。面对误解和刻意扭曲的仇视, 胡赛尼用引人入胜的故事逐渐塑造了其独特的身份意识, 构建形成本族的文化身份, 表达自身的文化诉求。
  (二) 视角选择
  纵观阿富汗文学发展史, 从《吠陀经》到乌尔法特、贝纳沃等文学家的作品大都以描述祖国山川、歌颂宗教神圣、揭露社会黑暗、要求自由平等为主题, 无论是富有韵律的诗歌、文笔洗练的散文、还是寓意深刻的小说, 都体现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但作为美国移民, 胡赛尼已被西方价值观所同化, 长期的文化熏陶使他以西方自由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基础进行思考。因此, 胡塞尼多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审视阿富汗的境况, 以客观的口吻来讲述战争的恶果, 以冷静的态度来批判宗教禁锢和种族歧视。另一方面, 为了取悦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读者, 胡赛尼自始至终寻求着一种普适性的价值指向, 以此来评判阿富汗所存在的各种问题。
  在小说中, 作者通过描写父亲与阿里、阿米尔与哈桑两代人之间的阶级差异, 映射出阿富汗社会不可逾越的种族歧视和宗教迫害。阿米尔直白地讲述道“普什图人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 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 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 迫使他们离乡背井, 烧焚他们的家园, 贩售他们的女人……” (1) 此外, 对于提倡人人平等的西方社会, 女性权利是其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 以西方世界观为指导的胡赛尼必然无法忽视阿富汗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书中阿米尔的妻子索拉雅直接控诉了阿富汗对待男性与女性的双重标准“她们的儿子晚上到酒吧鬼混, 寻欢作乐, 搞大女朋友的肚子, 未婚生子, 没有人会说半句闲话。哦, 他们只是乐子的男人罢了。我不过犯了一次错, 而突然之间, 所有人都开始谈论清白和尊严, 我一辈子将不得不背负这个罪名, 抬不起头来。” (2) 只有身为“局外人”, 才能如此毫不顾忌地揭开阿富汗的疮疤。最能体现胡赛尼美国移民身份的视角在于他对阿富汗战乱的描写。通过阿米尔重返故乡所看到的画面完全符合西方读者对阿富汗的想象:村庄被烧毁、学校被毁坏、地雷到处埋下、尸体草草掩埋、衣衫褴褛的乞丐、残垣断壁的城市、人类的善良本性消失殆尽、国土满目疮痍、杀戮无处不在。在书中, 作者将这一切惨不忍睹的事实单纯归咎于俄国入侵和塔利班的暴力极权统治, 俄军和塔利班也被定位为绝对邪恶的角, 他们打破了阿富汗曾经的宁静和谐, 使过去美丽的国度沦为人间地狱, 与之相对, 美国则被塑造为正义的化身、避难的乐土。
  小说以第一人称书写, 从作者阿米尔的视角出发, 讲述了一个关于成长与救赎的故事。这样的视角选择从根本上反映了胡赛尼阿富汗移民的特定身份——作为特殊历史背景下, 被敌视的少数族裔代表, 阿富汗的基因让胡赛尼能切身体会祖国遭受的磨难, 理解阿富汗人的本质, 也能生动描绘故乡的辉煌文化, 流露对祖国的深厚感情。但如果要让西方主流社会接受与想象中不一样的阿富汗形象, 他必须回避内心的一些真实想法, 迎合西方的传统观念, 妥协于主流文化体的审美情趣, 在敏感问题上尽可能与西方评价体系保持一致, 从而逐渐赢得更多的认可。
  (三) 人物塑造
  作为小说中重要因素之一, 人物被认为是“文学的生命, 它能激起我们的兴趣, 使我们着迷、同情或憎恶。人物是我们崇拜或责难的对象。”在《追风筝的人》中, 胡赛尼通过主要人物的塑造描绘出阿富汗人民的淳朴面貌, 折射出流放于异国的少数族裔的复杂情感。
  (1) 阿米尔——矛盾纠结的第二代移民
  阿米尔爱读书写作, 这与阿富汗所崇尚的力量背道而驰, 更像“文明”的象征, 作者通过他传达
着自己的所思所想。在阿富汗出生并度过童年, 很早便随父亲移居美国, 因此, 虽然阿米尔受到了阿富汗文化的影响, 对故土有着难以割舍的深情, 但其意识形态却已经打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 他代表的是新一代阿富汗移民。对阿米尔而言, 美国代表着他所崇拜和憧憬的广阔天地。在阿米尔看来, 美国不仅是逃离战火的避难所, 更是摆脱内心愧疚、寻求精神安稳的慰藉地, 他说“我们来到美国几乎快两年了, 我仍为这个国家辽阔的幅员惊叹不已。高速公路之外, 还有高速公路, 城市之外还有城市, 山脉之外还有峰峦, 峰峦之外还有山脉, 而所有这些之外, 还有更多的城市, 更多的人……美国是河流, 奔腾前进, 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蹚进这条大川, 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 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 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地方。”
  然而, 无论阿米尔如何沉溺于美国的幸福生活, 他都无法改变自己阿富汗人的身份, 也无法摆脱与祖国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美国生活富足, 物质上无忧无虑, 却无法生儿育女, 他自认为这是对他背弃哈桑的惩罚, 实际上, 这种被阉割的文化含义隐喻着他背弃祖国、接受西方观念同化的后果——阿富汗的精神血脉无法通过一位已受异族文化感染的人继续传承下去。阿米尔只能通过重回故土去寻赎罪的途径, 重拾自己本真的文化身份。当他重归故土时, 涌现在他心头的是一份血浓于水的自然情感“自我们穿过国境后, 我初次感到我回来了。度过所有这
些年月, 我又回来了, 站在祖辈的土地上……突然间, 我觉得自己和这片古老的土地血脉相连……这让我很吃惊。我的离开很久远了, 久远得足以遗忘, 也足以被遗忘……我曾以为我忘了这片土地。但是我没忘。而且, 在皎洁的月光中, 我感到在我脚下的阿富汗发出低沉的响声。也许阿富汗也没有把我遗忘。”
  阿米尔生动展现了少数族裔移民的矛盾心理:一方面, 他们对过去的生活感到不满和厌恶, 期望能在异国他乡到心灵寄托;另一方面, 他们又难以动摇本民族的文化根基, 在时时召唤心灵记忆的过程中, 重构自己的文化身份。
  (2) 父亲——夹缝中生存的第一代移民
  根据约翰·沃顿的理论, “成年之后移居别国者称作第一代移民, 他们在移民之前对母国的语言和文化已经完全地掌握和认同, 所以进入一个全新的环境会感到非常不适和失落, 对于出生国的留恋会非常强烈。”《追风筝的人》中的父亲正是第一代移民的典型代表。
  相对于阿米尔的懦弱善妒、柔弱敏感, 父亲被塑造为典型的阿富汗英雄——勇敢正直、豪爽刚毅、主观武断, 他凝聚了“阿富汗民族的尚武精神”。[8]在他身上, 作者着重体现了少数族裔对故乡的情感依恋和对移居国文化的格格不入。
卢卡斯 谢霆锋
  作为新生代美国移民的阿米尔如鱼得水, 日益倾向于美国的主流价值观, 相反, 固守传统的父亲却始终无法忘怀故乡的美好。在父亲看来, 美国的生活不尽人意, “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 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 还有, 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 水永远不够干净, 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  面对父亲的不适, 阿米尔感叹道“他怀念贾拉拉巴特的甘蔗, 还有帕格曼的花园。他怀念那些在他屋里进进出出的人们, 怀念索尔市集拥挤的通道, 他走在那里, 和他打招呼的人认得他, 认得他的父亲, 认得他的祖父, 那些跟他同一个祖宗的人们, 他们的过去交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