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如何约定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条件
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根据双方自愿,为了维护双方以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离婚协议书》。
一、婚姻状况
甲方与乙方于(婚姻登记日期)登记结婚,婚姻登记证号为(证号)。婚姻关系经双方共同决定解除,拟办理离婚手续。
二、财产分割
1.资产清单
双方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具体列明财物品名、估值):
(列举夫妻共同财产)
2.财产分割方式继承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自愿约定如下:
(具体约定财产分割方式)
三、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条件
1.甲方放弃对乙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甲方自愿放弃对乙方父母在世时以及离世后的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乙方父母生前或离世后所享有的财产,甲方一概不主张任何继承权,也不从中要求分割、继承或索取任何财产份额。
2.乙方放弃对甲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父母在世时以及离世后的遗产的继承权。不论甲方父母生前或离世后所享有的财产,乙方一概不主张任何继承权,也不从中要求分割、继承或索取任何财产份额。
四、法律效力与履行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及相关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并在离婚登记时一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备案。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以上是根据题目《离婚协议书中如何约定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条件》所写的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和双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