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8.25
【案件字号】(2020)苏01民终661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黄伟峰陈海波王瑞煊
【审理法官】黄伟峰陈海波王瑞煊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王达;王雨晨;王菲菲
【当事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王达王雨晨王菲菲
【当事人-个人】喻鹏驰王达王雨晨王菲菲
【当事人-公司】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
【被告】王达;王雨晨;王菲菲
【权责关键词】执行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华晨宇家庭【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4 00:05:41
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与王达、王雨晨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民终6617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喻鹏驰,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诉人(原审被告):喻鹏驰。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达。
原审被告:王雨晨。
原审被告:王菲菲。
审理经过 上诉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因与被上诉人王达及原审被告王雨晨、王菲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0106民初1281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未在法院规定的催交案件受理费期限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江苏世说新语影业有限公司、喻鹏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黄伟峰
审判员 陈海波
审判员 王瑞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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