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妻子与伤人妻子情困企业家()
作者:迟忠波
来源:《中外管理》2010年第06
        婚礼上,人们经常祝愿新人幸福永远,白头偕老。但是范雷老婆,对于韩梅来说,这是一种奢求。原因就是她嫁给了一个商人。
        在和丈夫结婚十年后,他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谈到她和丈夫范德彪这段婚姻的时候,韩梅从一口整齐的白牙当中挤出两个字:“欺骗!”
       
        每个丈夫都曾是妻子的英雄
       
        韩梅是土生土长的银川姑娘,1.72米的个头,人也长得标致,1999年大学毕业后在市工商局工作。韩梅的家境非常好,父亲是区国资委副主任,德高望重,母亲在统计局。韩梅大学一毕业提媒
的就快踏破了门槛。父亲是个老传统,讲究门当户对,所以对提媒这事儿乐此不疲。这其中有副市长的公子,有政法委书记的侄子等等。但是韩梅却有自己的主意,她不看中这些,她看中的是感觉。
        在一次团市委组织的联谊会上,韩梅认识了食品厂团委书记范德彪。范德彪对韩梅似乎有些了解,主动和韩梅搭讪。当时韩梅并没有觉得范德彪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范德彪只有1.70,体重好像有200,看着很富态。韩梅最看不起这些纨绔子弟。
        但范德彪展开了全面的攻势,韩梅一开始对范德彪的邀请都拒绝了。后来,实在觉得总是推脱不礼貌,终于答应出来一聚。这一聚,韩梅才知道原来范德彪家是农村的,父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里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妹妹,范德彪的工资很大一部分都要给家里和供妹妹上大学。而他能够走上食品厂团委书记的岗位,完全依靠的是自己。
        范德彪的经历,让一直在优裕环境下的韩梅很感动,更是敬佩。在她眼里范德彪是一个英雄。当一个女孩把另一个男孩看作英雄的时候,就很危险了。
        范德彪的追求也更加猛烈了……
        但是,这段婚姻遭到了韩梅父母的坚决抵制。父母认为,门不当户不对的关键不是金钱和地位,而是价值观念。当真正生活在一起后,价值观的差距就会显现出来。
        可享受在爱的甜蜜中的韩梅,根本听不进父母的规劝。最终父母还是妥协了。2000年世纪之交,两人结婚。
       
        夫贵妻荣里暗藏的祸端
       
        范德彪很上进。结婚一年后,他就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韩梅开玩笑说他很有官瘾。韩梅虽然从小娇惯,却是一个识大体的女性。婚后,她放弃了自己所有的爱好,一心一意为这个家忙碌。可范德彪似乎还不满足,几次提出让韩梅在国资委做副主任的父亲,为自己提拨做些工作。2005,范德彪成为食品公司的副总,两年后成为食品公司总经理。
        随着范德彪的升迁,韩梅家里的生活状态有了很大的改变。2007年年底,在两次换房之后,
范德彪又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别墅。韩梅知道以他的工资根本买不起这样的房产,劝范德彪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可是,这个时候的范德彪已经不是结婚前那个对她百依百顺的范德彪了,一提起这样的事情两个人就争吵。
        夫妻二人吵架以后,范德彪就一星期半个月不回来。韩梅怀疑范德彪外面有情人,她也闹过几次,但是除了争吵以外,没有任何效果。韩梅想到了离婚,可为了孩子,又想到当初父母的反对和自己的执拗,她采取了忍耐,她希望能够感化范德彪。
       
        十年婚姻终到尽头
       
        但是,韩梅的忍耐并没有换来范德彪的回心转意。在两个人结婚的第10个年头,两人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范德彪提出了离婚。让韩梅不能接受的是,范德彪在提出离婚时,没有任何痛苦,非常平静。韩梅感觉到,对范德彪来讲,这场婚姻就像一笔已经失去兴趣的生意。韩梅问范德彪离婚的原因,范德彪没有回答。但是,韩梅心里很清楚。
        已经35岁的韩梅,虽然风韵犹存,但是范德彪似乎更喜欢20多岁的年轻女孩。自从成了公司总经理以后,范德彪身边就一直有数个20来岁的女孩围着他转。而这次让他和韩梅离婚的,正是范德彪去年刚刚招来的一个才23岁的女秘书。
        “为了范德彪,我付出了一个女人的所有,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这样对待我!” 韩梅控诉道。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有些偏激,但是企业家确实会比普通人面对更多的诱惑。
        韩梅本不想离婚,但是父母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坚决让她离婚。父母认为继续生活在一起只能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韩梅提出一个条件:离婚可以,但是范德彪必须净身出户。其实,韩梅并不是一个贪财的人,她知道范德彪人很小气,这样的要求有可能让他回心转意。但是,这次韩梅错了,范德彪居然同意了!他只是拿走了随身衣物。
        20093,二人签订离婚协议。
        范德彪绝情的做法让韩梅彻底崩溃了,这简直是一种羞辱。而这种羞辱逐渐转变为一种强烈的仇恨。韩梅毕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性,她仔细回想了范德彪提出离婚的前前后后。她觉得很蹊跷,为什么范德彪对净身出户的要求如此痛快就答应了呢!家里的两处房产和轿车加
起来也得有300多万,为什么范德彪会如此轻易放弃呢?是因为他非常强烈地想和那个20多岁的女孩结婚吗?10年的夫妻生活让韩梅太了解范德彪了……绝对不是,这背后肯定隐藏着什么!
       
        离婚后发现的惊人秘密
       
        韩梅经过调查,大吃一惊。原来,前夫范德彪已经不是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了!2007年的时候,公司已经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00万元,范德彪拥有3000万元,占到公司股份的60% !
        韩梅终于明白范德彪为什么会这么痛快地净身出户。原来,他隐藏了巨额股权。而食品公司改制在2007年完成,那个时候两个人还没有离婚,这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自己应该分得一半。于是,韩梅马上到范德彪要求分割股份,遭到范德彪的拒绝和奚落。20094,韩梅将范德彪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分割范德彪在食品公司60%股份的一半。
        西安中院认为,韩梅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范德彪在食品公司的股份,而且范德彪的出资部分是在其与韩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范德彪将名下的股份分割给韩梅一半。
        宣判后,范德彪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过审理后却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西安中院重审。
        对于这样一个结果,韩梅已经很清楚,是范德彪在省高院进行了运作。
       
        花心丈夫尝恶果
       
        范德彪采取这样一个手段,让韩梅非常不齿,也让韩梅对范德彪的最后一丝感情烟消云散,剩下的只有仇恨和报复。
        200911,韩梅走进了西安市检察院,进行举报。举报范德彪侵占公司资产160万元。
原来,韩梅想起来,2007年范德彪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别墅。她知道当时范德彪没有这么多钱,就问范德彪,范德彪当时还很得意,以卖弄的口吻告诉她,这是他让公司的法律顾问分两次从公司借出来的,借条是法律顾问打的,是他签字批准的。韩梅知道,以范德彪的个性,这借出来的钱一定还没有还。
        果然,检察机关经过调查确认了这个事实。范德彪被逮捕,被捕后范德彪积极退还挪用的公款。法院最终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这起刑事案件判决后,韩梅到范德彪要求调解。自己差点被韩梅送进监狱,范德彪怎么可能答应调解呢。他大骂韩梅不顾夫妻之情。可韩梅却很冷静,她给范德彪看了几张单据,范德彪的汗就流了下来。
        原来韩梅觉得蹊跷,范德彪在改制的时候哪里拿得出3000万去买公司股权呢?里面肯定有文章。经过调查,她得知这些钱都是范德彪利用一些不法手段,侵占的公司银行贷款。
        范德彪很清楚,如果韩梅把这件事情向检察机关举报,就不是判三缓五这么便宜了,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范德彪这个时候,不敢相信眼前是那个曾经百依百顺、小鸟依人的妻子。他更后悔,当初不该在韩梅面前炫耀自己违法的事情。
        但是范德彪毕竟在商场跌打滚爬了很多年,他同意调解。但是,不同意平分股份,他要求自己占七,韩梅占三。韩梅不同意,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协议,韩梅分得股份的49%而范德彪分得51%。范德彪的如意算盘是:自己当时是公司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只要自己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公司就还是自己控制,即使韩梅分得公司的股份,也无济于事,因为公司还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可是,这次范德彪的如意算盘又打错了。
       
        前妻进攻下的全盘崩溃
       
        在两人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的半个月。韩梅就要求召开股东会。范德彪知道韩梅肯定会有什么行动,但是,他并不担心。因为,他目前占公司股权的31%,而韩梅仅占29%,其他股权都分散在职工手里,开股东会也不存在任何威胁。
        但是,他没有想到,股东会只有两个人参加,其他人都没有来。而这两个人除了他就是韩梅。韩梅冷冷地说:“今天开这个股东会,我以占公司股份69%、最大股东的身份通知你,你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身份被免除了。
        范德彪一听懵了,韩梅怎么会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呢?!
        原来在案件发回西安中院重审以后,韩梅做了两件事情,除了到检察院举报以外,第二件事情就是到了自己的老同学方洪权。方洪权是西安一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也是当初韩梅的追求者,可以说对韩梅痴心一片,知道韩梅发生婚变以后,他一直非常关心。韩梅请求方洪权出手收购食品公司职工手里的股份。在范德彪和韩梅签署调解协议前,方洪权已经做好了所有购买职工手里股权的准备。这些职工也知道韩梅和范德彪之间的纠纷,大家对食品公司的前景早就不抱希望,一听说有人愿意高价收购,当然非常愿意出手。
        但是因为股东对公司的股份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方洪权建议韩梅:有了食品公司的股东身份以后,再购买职工手里的股份,否则范德彪会以韩梅不是正式股东而主张购买无效,同时率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