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代加工合同范本
【篇一:饮料加工合同】
加 工 合 同
甲方
乙方
一、协议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惠、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加工“  ”产品事宜,于2016年03月18日在中山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2.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定的加工协议,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加工服务,其中生产产品免费采用乙方“  ”商标,制造商为乙方,产品采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有关证件。生产销售过程中,牵涉生产合法性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商标的合法性及费用
由乙方负责。
二、加工产品及加工方式
1.加工产品:“  ”(三片罐),规格:310ml(1*24装、1*12礼品装)。
2.加工方式:采取全委托(除原材料外) 的加工方式进行,即甲方提供马蹄原材料,乙方代购包装和其它原料及产品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等,甲方按产品成品进行验货接收。产品配方及外包装质量要求见附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生效,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作任何更改,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在销售甲方“恬之乐”产品,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在  以外的地区销甲方加工产品
3.未经乙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商标进行生产,不得有损乙方商标品牌形象。
三、加工费用及价格
加工价格按产品成品进行计算,具体价格如下:(不含税)
每箱在原基础上加收0.5-1元。内溶物根据甲方要求和市场价格有所变动以实际采购价格经甲方同意确认生产,其中内容物损耗为5%,包材损耗为3%。
四、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库存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订单量进行生产,甲方每次订单量单品不得少于 24万罐/次;乙方在接到订单后需在15天内完成交货(按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首次定单要  25 天).
2.生产完成后甲方应于7 天内运走。如逾期超过30天不运走的乙方则有权自由处理或按天数收取每平方2元仓储费。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起,按毎批订单24万罐基数甲方支付乙方代订购包装材料订金15万元,作为材料代采购订金,在全部材料到达乙方工厂甲方在订单生产前需支付乙方该批订单总额80%款项;甲方每次订单生产完成后3天内或出货前3天按该批的合格成品数量结清款。乙方应在产品出库前抽检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检验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材料给甲方,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可以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均应出具相应发票给甲方收执,合同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3. 甲方如需乙方代购处理设备需由甲方付款购买,乙方协助。
六、加工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及原物料验收方式
1.产品技术标准按囯家标准或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执行。
2.产品在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变质(有毒)、漏水、包装不合格等若干问题产品数量低于该批次产品总量的 5% ,则由乙方负责退换;若问题产品数量超过该批次产品总量的 10% ,则乙方须按该批次产品总量全部退换或按照该批产品的成本价赔偿甲方。上述问题发生时,还侵害了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但因运输、储存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3.乙方采购原料须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及价格进行采购。
七、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尽量在供货周期前定货,以免乙方过于赶货;
2) 甲方提供所要加工物料尽可能详尽的技术要求、图纸和样品;
3)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委托加工手续,并按时向乙方支付产品加工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出售、出租、转让、许可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技术);
2) 乙方对在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甲方获知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就项目首次接触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技术和商业信息;
3) 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提供合乎甲方技术要求的产品,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加工的价格及拒绝为甲方生产,或收取合同未约定的费用, 若属于原材料的价
格浮动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4) 乙方不得违法合同约定,否则应赔偿违约行为所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特别约定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保证“”的出厂价与甲方的价格一致,不得与甲方恶意竞争,降低出厂价,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依法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共年。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的所有补充协议均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篇二:产品代加工协议】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1、产品品种及规格:谷韵豆奶植物蛋白饮品
2、包装上标明委托方、受委托加工方
委托方:
地址:
受委托加工方:湖北万禾源豆奶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春园路后贾洼工业园
生产许可证号:
第二条、合同期限
自2016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续签合同,继续合作。
第三条、加工量
1、甲方每次把生产计划以传真、短信、书面或邮件形式报至乙方,明确数量、口味、收货地址,避免遗漏导致责任不清,乙方按收到信息要求生产,甲方如有变动应该提前沟通确定。甲方下单时先预付全部货款的30%到乙方指定账户,款到订单即生效,乙方开始组织生产。甲方要做好月计划和年计划的统畴安排,以便于乙方安排生产计划。若有大单下达时,需提前30日告知对方。
2、合同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代工产品每批次加工量约定为24吨。
第四条、结算价与结算方式
1、结算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共同确定,甲方支付乙方生产豆奶植物蛋白饮品(杀菌型)产品的加工费结算价(含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物流装卸车
费用)如下。(见附表)
2、结算数量的确定:以合格品入库数量为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全部承担。
3、结算方式:产品经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7个工作日结清该批次余款(余款包括加工费、乙方材料费、损耗奖励等),并组织发运。在未结清余款前,不得拉走货物。
4、价格调整:如需价格调整,提议方需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原则不在现有价格基础进行下调(考虑人工成本逐年增高因素)。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接受本合同约定的加工费: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变更指定账户的,需经双方共同确认方为有效。
5、出成及损耗:(暂定)内容物出成率单月平均≥97%,瓶子、盖子膜损耗单月平均≤3%,纸箱、标签、胶带单月平均≤5‰,未尽事宜参考行业内损耗标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重新签订。如损耗率高于标准,亏损部分乙方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结余部分归甲方所有,每月结算一次。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订单计划,乙方按此组织生产。
2、甲方向乙方提供《原辅材料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配料用水标准》、《采样标准》等技术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同时定期提供原辅材料第三方检验报告。
3、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代甲方加工生产的全部合格产品。
4、甲方派驻人员与乙方对如下环节进行共同管理,具体如生产过程、质量。原辅材料、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以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质量体系及要求进行生产。
5、甲方派驻人员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甲方的质量管控体系去操作,若不按此操作,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