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国是家 仗剑走天涯
——熊亨瀚写给妻子
生平事迹
熊亨瀚(1894—1928),湖南桃江县人。曾任北京《真共和报》编辑、护国军第三路军总司令部秘书、湘江学校校长、长沙市教职员联合会主任等职。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被派到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从事统战工作,任省党部常委兼宣传部长。1927年“马日事变”后,在湘、鄂、赣从事秘密工作。1928117日在武汉被捕,27日解往长沙,次日被杀害,时年34岁。
一封家书
月如乎:
余将别汝与父母兄弟去矣。追思家庭间父子兄弟骨肉手足之情,暨与汝十五年结婚之好,宁不凄怆伤心也耶!虽然人生自古谁无死,余之死,非匪非盗,非淫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为工农众,含冤负屈而死。扪心自问,尚属光明,公道未泯,终可昭
雪。所难甚者,高堂父母,年近六旬,膝下儿女,均只数岁,汝亦尚在青春,诸弟均少能力,家无恒产,养育艰难。凡此诸端,不免耿耿。兹将后事,分告于下:
(一)余生未报父母养育之恩,死又增父母西河之痛,罪孽深重,上通行天。然此时亦无可如何。望告父母,毋以为感,倘来生有缘,再报寸草。祖母八旬有余,风烛之年,尤不宜使有悲意。
(二)岳父对余素厚,愧无以报,且龙弟新丧,两老方深悲痛,切勿因余之死而益其忧。
(三)西弟嗜酒好牌,倡弟体弱多病,均宜保养,尤宜振作。家庭间,当和睦一气,共撑困局,以分父母之忧。
(四)汝与余感情甚深,余死汝必欲苦守,然守节,亦大难事。余又素无积蓄,今以子女累汝,生活必感困难,可求余之老友设法以维日用。余死,汝之责任更大,切不可以为深悲。
(五)儿辈须严加管束,切勿因余之死而溺爱之,以致堕落。可读,则苦读;不可读,则或工或农或商,务必有一定职业。荣儿体强,将来似可使学军,以继吾志。然须切戒其与人为意气之争,夙励救国之愿。
(六)余之丧葬各费,必无从取给,可向杏农、光毓处借钱,免[]强了事,扶视南旋,一切均需从薄,得附先人坟墓足矣。
(七)此次被捕,承各方垂念,当为致谢。
亨瀚绝命遗言
戊辰十月初四
写作背景
1928117日,熊亨瀚在武汉鹦鹉洲被国民党武汉卫戍司令部密探逮捕入狱,被提审四次,倍受酷刑折磨,但他“坚不吐实,绝未供出同伙”。1127日被押解回长沙的当晚,湖南清乡督办署连夜审讯,企图最后从熊亨瀚的口中获得共产党组织活动情况,熊亨瀚大义凛然地说:“杀就杀,何必多说!”军阀何键闻言,暴跳如雷:“熊亨瀚三个字就是罪证,不必更问,决就是。”
熊亨瀚牺牲后,师友们集资收殓了他的遗体,运回老家,亲友们用泪水和挽联为他送葬。痛
失爱子的老父亲题联挽子:“蜡烛有心还惜别,鹦鹉前头不敢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的家乡五羊坪人民,又两次为烈士整修陵墓,并撰写了墓联,生动地描写了烈士革命一生的风采和精神:
发轫忆当年,洞庭月,汉口风,长剑走天涯,功垂九域春如海;
举头思志士,睢阳齿,常山舌,丹心昭宇内,血溅三湘鬼亦雄。
家书故事
在武汉狱中,熊亨瀚已做好牺牲的准备。他设法借来纸笔,写下一首自挽联,并给妻子留下了绝命遗书。遗书中,熊亨瀚告诉妻子,自己“非匪非盗,非淫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为工农众而死,光明正大。熊亨瀚作为一位职业革命家,其孝子、慈父、丈夫、兄长的担当在绝命遗书中得到充分体现。他一生笃志诗书,心关民瘼。究其原因,与熊氏家风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崇文重教。熊氏先人素重文,从所订派语“天开文运亨,科第家传美”即可见一斑。以熊亨瀚一支为例,其曾祖曙岚公为国学生,祖策勋公为国学生加州同衔,父浩园公为清邑庠生,
湖南师范毕业,任长郡、育才两中学教员及栗埠乡中心小学校长。
二、崇孝敦友。绝命遗书寥寥数语,舍小家为大家,亦不失孝子之用心;于胞叔右军亦关怀备至,“叔父家况尤窘,余最关心”;对于兄弟,不忘引导,“西弟嗜酒好牌,伯弟体弱多病,均宜保养,力自振作。家庭间尤当和睦一气,共撑此艰难困苦之局,以分父母之忧而毋贻先人羞也”。
三、治家整肃。熊亨瀚的父亲浩园公性素豁达,崇儒而不抑商,熊亨瀚濡染久之,其遗书中写道:“托人经商,藉博蝇头,以维日用。”是熊亨瀚以实业兴家兴国思想的明证。
黄子韬父亲去世四、教子义方。烈士二十岁成婚,至二十五岁方得独子绍尧,遗书中说:“儿辈须严加管束,切勿因余之死而溺爱之,以致堕落。”这种思想,与熊氏先人教子训孙的做法是一脉相承。
熊亨瀚的家国情怀对后代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外甥肖先生的影响尤为显著。“我舅舅还曾把烈士的诗词收集汇编起来,在亲属之间分享流传,在子女教育和传承方面有很大意义。”肖先生在湖南一所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地春如海,男儿国是家”,每每念起这句诗,肖先生久久不能平静。1995年,肖先生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邀请,赴美从事学术研究,由于
勤奋和业务能力突出,很快成为实验室的顶梁柱。但他放弃留美,毅然回国。如今,肖先生的实验室已成为湖南省高校中首批重点实验室之一,他曾获“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