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笔下城市的演变
袁 源
内容提要:伴随着美国的城市化进程,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美国作家对城市文明显示出迥异的态度。本文拟通过对这些作家典型文本的概括分析,梳理不同时期文学作品中作家的城市观的演进过程,从而管窥美国知识分子的整体心态及其背后的成因。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美国作家对城市存在一种既爱又恨的矛盾心态,而这根源于城市共同体的不完美,根源于人性的不完美,但正是这种不完美铸就了也继续构建着美国的历史。研究城市与文学的互动关系有望为重写美国文学史提供新的视角。
关键词:美国 作家 城市 历史
作者简介:袁源,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主要研究领域是美国文学。
Title: American Writers Versus the City
Abstract: In the American urbanization process, American writers of different schools in literary history have adopted different attitudes towards the city.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lineal analysis of typical texts by those writers, tends to view clearly their changing views about cities. By this, it might probe into the state of mind of all the American intellectuals as well as the reasons for their attitudes towards urbanization. It concludes that American writers have always an ambivalent attitude towards city civilization, which is rooted in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urban community and the imperfection of humanity itself; but it is this kind of imperfection that constructs and continues to construct the American history. The study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cities and literature would hopefully provide 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rewriting of American literary history.
Key words: America writers city history
Author: Yuan Yuan, is from the Foreign Language Schoo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er research interest mainly lies in American literature.
1630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总督、清教徒约翰·温斯罗普说,要在新大陆建立一座“山上之城”。这一源自圣经的隐喻,激励着无数的欧洲殖民者开拓北美这块本不属于他们的土地,欲把这里建成他们心中的耶路撒冷。而美国的建国者也是知识分子先驱托马斯·杰弗逊在参观完欧洲的城市之后非常失望,对那里的“乌合之众”特别恐惧,认为“大城市的乌合之众之于纯洁的政府,正如脓疮之于健康的身体”(杰弗逊 311)。杰弗逊对欧洲城市的恐惧得到众多美国作家的共鸣。“库珀(James Fenimore Cooper)在《喝彩》(The Bravo, 1831)中把威尼斯描述成阴谋和堕落的中心,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在《雷德本》(Redburn, 1849)中描绘了一个无情的伦敦;霍桑(Nathaniel Hoathorne)在《玉石人像》(The Marble Faun, 1860)中认为伦敦已经不可救赎。”(利罕 224)杰弗逊主张美国必须切断和欧洲城市的联系,必须创造新的都市现实。但事实上,美国东海岸的城市如纽约即以
伦敦为模型而建,而中西部城市又是以东海岸的城市为模型而建的,所以从本质上说,美国城市是欧洲城市在北美大陆的再现,因而无法从根本上摆脱“城市之为城市的弊病”。所以,杰弗逊的国家理想注定只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理想,而所谓的“山上之城”也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隐喻。此外,杰弗逊认为,只有“在地上劳动的人们是上帝的选民”(杰弗逊 164),所以,他赞成美国南方简单朴素的农业生产而排斥北方以银行和工厂为基础的工业经济。但后来事实证明,工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因而他的重农思想也就变成了“以工业服从农业、工业和农业齐头并进”。这种理念的折中本身体现出杰弗逊内心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在随后的美国历史中频频再现,特别是体现在美国知识分子阶层、美国文学的创造者当中。本文试图结合美国城市化进程,分析不同时期主要流派作家对工业化城市的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以一斑而窥全貌,并试图分析这些作家城市观背后的种种成因。
一、浪漫主义作家笔下的城市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可分为早期浪漫主义和后期浪漫主义时期。早期浪漫主义作家包括埃德加·爱伦坡,赫尔曼·麦尔维尔,纳撒尼尔·霍桑等。爱伦坡认为,城市具有一种毁灭性的力量,因而他笔下的城市总是和死亡相连。在他看来,物质都趋向于“熵毁灭”,“每个事物都在消耗美国属于哪个洲
中走向最终的统一”(利罕 226)。他眼中的城市是诡异和神秘的,而我们自身的局限性会带领我们回到那个“神秘的家”。麦尔维尔通过自然与文明、荒野与城市的对照,指出城市人和法律使人性扭曲。在小说《雷德本》中,没有人愿意帮助一个贫穷的母亲和她三个可怜的孩子。都市人对别人的痛苦漠然视之,这已经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麦尔维尔认为都市使人渐渐远离了人性,他的浪漫现实主义文本《皮埃尔》则把对都市的反感提到了更高的层次。霍桑则通过《通天铁路》警示我们:那种认为我们可以达到完美的城市幸福(无论是永恒的还是暂时的)的信念是危险的。
爱默生、梭罗是美国超验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超验主义本身不是一种文学流派,而是一种哲学思潮。因而在这里把崇尚这一哲学思想的作家归为浪漫主义文学的范畴。爱默生和梭罗深受杰弗逊思想的影响,崇尚回归自然。爱默生并不反对建造城市,只是不希望美国的城市像伦敦一样全盘借鉴早期城市经验,他认为美国必须因地制宜:“美国人不必否认罗马,他们只需要在罗马的基础上,选择可作为自己的基础的部分”,批判性地借鉴罗马的经验既能表示“对历史的敬意”,又可“从历史中获得解放”(Cowan 168)。相比较而言,梭罗的“反城市观”更加激进,他的《瓦尔登湖》即是反对城市生活的圣经。而他自己也是这一理念的积极实践者。他坚决不参加波士顿“星期六俱乐部”的知识分子聚会。在拒绝邀请时他说:在波士顿,
“我唯一乐意去的地方就是洗手间”。正如亨利·詹姆斯所言,梭罗是一个十足的“林仙”(White 256)。
美国后期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惠特曼对城市的态度可以说经历了一个由激动到怀疑的过程。起初,他将爱默生的思想经过街头语言的转换使自己的诗歌获得了力量。他让自己沉浸在城市中,沉浸在人中。他觉得这样可以带来“诗意的激动”。他在诗中描写了城市的欢乐,字里行间透着对城市共同体的无限梦想:“非凡的城市,是因为拥有最非凡的男人和女人/即使只有几个破败的草棚,也当得全世界最非凡的城市。”(《阔斧之歌》)但是,当他目睹了纽约的飞速发展与工业化带来的种种弊端之后,他开始将希望寄托到西部,甚至认为将来的新首都也会在那里。(Whitman 480)他开始怀疑城市共同体的完美性,觉得那些城市人、特别是爱尔兰天主教移民变得非常丑陋。他觉得“大城市充斥着光彩与不光彩的抢劫和无赖行径”(467)。由此看出惠特曼的观点有了很大的改变,从描写城市的欢乐到对城市共同体的怀疑。虽然他从未失去希望,但他的怀疑表明美国城市的确是有问题的:新商业主义和工业化,金钱和大企业的持续影响使城市曾经拥有的光彩和民主变得暗淡无光,甚至西部的前景也化为乌有。
二、现实主义作家与自然主义作家笔下的城市
马克·吐温在1882年的笔记中写道:“要研究人类的本性,不能在城市中进行,而只能在条件更落后的环境中(比如村落中)进行。在村落中,你对人的里里外外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而在城市里,你只能了解他们的外表,而他们的外表通常只是一种假象。”(利罕 248)马克· 吐温亲身经历了美国从农耕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认为美国城市化进程是对荒野的破坏,而其结果则是将“荒野”直接转化成了“荒原”。
莱维斯·芒福德曾经说过:“城市是社会活动的剧场。”(于海 74)城市创造戏剧,城市本身也就是一部戏剧,在这里人们扮演着各自的角,体味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美国自然主义作家所描述的一个个美国城市——芝加哥、纽约都充满了戏剧味道。德莱塞的《嘉莉妹妹》开篇就写到:“对于孩子,对于想象力丰富的人……第一次接近一个大城市真是奇妙的经历。特别是在傍晚……啊,夜晚的希望与允诺!”(Dreiser 7)德莱塞继承了巴尔扎克的传统,把城市看作一块磁铁,对外省男女充满着诱惑。嘉莉就是这样来到大城市,在这样的环境中一步步堕落的,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在城市依然适用,嘉莉在物质上不断丰满,而在精神上却接近空虚,只能坐在自己的摇椅上排遣寂寞,“摇摆人生”。而赫斯伍德则被社会渐渐淘汰而走向死亡与毁灭。都市进化的力量控制着德莱塞笔下的人物,他们被环境所左右而却对此一无所知。
另一位自然主义作家厄普顿·辛克莱创作了小说《丛林》,1906年发表。其中不仅有对屠宰场和肉类包装车间令人作呕的描写,而且揭露了包装城的移民工人“奴隶般的非人生活”(虞建华 488)。辛克莱因此被誉为“揭丑运动”(muckraking movement)的代表作家。此外他还写了揭露社会阴暗的小说《大都会》、《煤王》以及反映萨科-梵泽蒂事件、揭露美国虚伪民主的《波士顿》。
在自然主义作家眼中,都市法则犹如丛林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而个人是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人的命运是由环境和基因来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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