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荣华赌博案(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6.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任达华 黑社会【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安吉县
【处罚对象】徐荣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21
处罚名称 | 徐荣华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
被处罚对象 | 徐荣华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2日下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徐荣华伙同祖某某、李某、包某某在安吉县递铺街道***社区***牛肉馆三楼车某某的租房内,采用108张麻将牌打“贵州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查获徐荣华持有的赌资人民币230元。综上所述,徐荣华的行为已构成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徐荣华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二百三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03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孝源派出所 |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