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荣华赌博案(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6.0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孝源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任达华 黑社会【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安吉县 
【处罚对象】徐荣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21 
处罚名称
徐荣华赌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公(孝源)行罚决字[2022]01223号
被处罚对象
徐荣华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2日下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徐荣华伙同祖某某、李某、包某某在安吉县递铺街道***社区***牛肉馆三楼车某某的租房内,采用108张麻将牌打“贵州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查获徐荣华持有的赌资人民币230元。综上所述,徐荣华的行为已构成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徐荣华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二百三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3
处罚机关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浙江省安吉县公安局孝源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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