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立军赌博案(桐公(南)行罚决字[2022]0019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桐公(南)行罚决字[2022]0019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1.2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桐庐县
【处罚对象】皇甫立军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3:44
处罚名称 | 皇甫立军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桐公(南)行罚决字[2022]00190号 |
被处罚对象 | 皇甫立军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1月20日16时许,在桐庐县城***某酒店XXXX房间,皇甫立军伙同陈某某、华某某、马某某、申屠某某、郑某某使用扑克牌以“八张清”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大小为5元一道,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皇甫立军的赌资265元,无主扑克牌53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皇甫立军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二百六十五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桐庐农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0 |
何政军电视剧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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