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检表
姓名:
性别: 男 □ 女 □
注册单位名称: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一、造价工程师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别 | 照片 (二寸)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
所学专业 | 职称 | |||||||
报考专业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
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 从事工程造价年限 | 年 | ||||||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 注册日期 | |||||||
取得资格方式 | ||||||||
考试通过年度 | 考试档案号 | |||||||
注册单位名称 | ||||||||
执业专用章编号 | 有效期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人事档案关系单位 | ||||||||
注册单位类别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地区(市、州、盟) | |||||||
县(区、市、旗) | ||||||||
工 作 简 历 | 自……至…….. ……………….. ………………... 自……至…….. | |||||||
备 注 | ||||||||
2、“注册单位类别”填写内容为:专营、兼营;
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情况
序号 | 培训时间 | 培训学时 | 培训结果 | 培训机构 | 备注 |
注:1、“培训结果”填写内容为:合格、不合格;
三、造价工程师工作业绩登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项目类型 | 工程规模 | 工程造价(万元) | 工程造价审减(增)额 | 起止时间 |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 | 完成效果 | 工作角 |
注:1、本表填写受检期内签订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项目类型顺序填写。
2、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编制、审核;
(四)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其他。
3、“工作角”填写内容为:编制、审查。
4、完成效果按业务完成情况填写,分为:合格、良好、优秀;
四、奖惩情况
序号 | 奖惩时间 | ||
奖 惩 事 由 | |||
奖 惩 情 况 | |||
管理 机构 | |||
备 造价工程师注 | |||
注:本表如不够,可另加附页;
五、工作总结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不够用时可另加附页;
六、年检结论情况
初 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复 检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主管部门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注:1、初检意见:由造价工程师所在单位填写;
2、复检意见:由各地区、各部门年检机构签署;
3、主管部门审定意见: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签署;
七、续期注册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二寸) | |||||||||||
注册证书编号 | 身份证号 | ||||||||||||
继续教育 情况 | 第一年 | 年检 情况 | 第一年 | ||||||||||
第二年 | 第二年 | ||||||||||||
初始注册 单位名称 | 注册单位 类别 | ||||||||||||
现注册单位 | |||||||||||||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 |||||||||||||
现存档单位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期内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主要业绩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工程项目名称 | 总造价 (万元) | 负责工作内容 | 委托单位 | |||||||
注册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册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年检及继续教育情况填写内容为:合格、不合格;“注册单位类别”填写内容为:专营、兼营;
2、提供业绩报告或论文的,将其名称填写在工程项目名称栏内;
3、单位类别、、及通讯地址均填写为现任职单位的;
八、变更注册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二寸) | |||||||
身份证号 | 职称 | ||||||||
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
原注册证号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
原注册单位 | 注册单位类别 | ||||||||
现注册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存档单位 | |||||||||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 |||||||||
通讯地址 | |||||||||
转出注册机构 | |||||||||
转入注册机构 | |||||||||
变 更 事由 | |||||||||
原注册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现注册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原注册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现注册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在本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变动的人员,调入、调出现注册机构意见栏内无须填写;
2、调入、调出注册机构需填写注册机构全称;“注册单位类别”填写内容为:专营、兼营;
3、单位类别、、及通讯地址均填写为现任职单位的;
4、如跨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变更的,还应向新注册机构重新申请填写初始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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