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与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8.04
【案件字号】(2020)苏01民辖终495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陈海英
【审理法官】陈海英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王伟;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王伟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王伟
【当事人-公司】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王蒙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王蒙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王蒙
【代理律所】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王伟 王喜微博
【被告】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权责关键词】无效显失公平撤销合同侵权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冻结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案涉《DD373用户服务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未采用加黑加粗等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条款无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
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本案中,上诉人王伟居住于南京市栖霞区,属于一审法院管辖范围,故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综上,上诉人王伟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0)苏0113民初1898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23:18:45
【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王伟上诉称,一、案涉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管辖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被上诉人嘟嘟公司擅自冻结锁定上诉人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等财产,侵犯上诉人的财产权,成立侵权法律关系。因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和被侵权人计算机所在地。故上诉人选择侵权行为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一审裁定不当。二、案涉《DD373用户服务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上诉人,不足以引起上诉人注意
到其中的管辖条款。用户在嘟嘟网络游戏服务网注册账号时,只需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DD373用户服务协议》"即可注册成功,注册过程中并不会弹出该服务协议,即使点开该服务协议,其中的约定管辖条款也未采取加粗等方式提醒用户,不足以引起上诉人注意到约定管辖条款。三、若上诉人不能在被侵权人计算机设备所在地提起诉讼,承担的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本案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
王伟与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民辖终495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蒙,江苏宁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
与金穗大道西北角嘉艺东方明珠某某。
审理经过 上诉人王伟因与被上诉人新乡市嘟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嘟嘟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0)苏0113民初189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上诉人王伟上诉称,一、案涉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管辖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被上诉人嘟嘟公司擅自冻结锁定上诉人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等财产,侵犯上诉人的财产权,成立侵权法律关系。因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和被侵权人计算机所在地。故上诉人选择侵权行为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一审裁定不当。二、案涉《DD373用户服务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醒上诉人,不足以引起上诉人注意到其中的管辖条款。用户在嘟嘟网络游戏服务网注册账号时,只需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DD373用户服务协议》"即可注册成功,注册过程中并不会弹出该服务协议,即使点开该服务协议,其中的约定管辖条款也未采取加粗等方式提醒用户,不足以引起上诉人注意到约
定管辖条款。三、若上诉人不能在被侵权人计算机设备所在地提起诉讼,承担的诉讼成本将大大增加。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本案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案涉《DD373用户服务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未采用加黑加粗等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条款无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本案中,上诉人王伟居住于南京市栖霞区,属于一审法院管辖范围,故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综上,上诉人王伟的上诉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0)苏0113民初1898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员 陈海英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王敬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