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园学校“传承华夏文明,弘扬丝路文化”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活动主题
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风采才华。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三、参加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的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次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键盘乐、管乐、民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素描、水粉、国画、工笔画、油画)、书法(篆刻)、摄影。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1. 舞蹈节目:中小、学各一个。
2. 朗诵节目:中小、学各一个。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
(1)水彩、水粉画:中小、学各2幅。
2. 书法作品:中小、学各两幅。
五、时间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3月1日至3月15日):学校进行宣传发动,组织人力开展构思、设计、创作、训练等活动。
第二阶段(2014年3月16日至5月10日):学校以班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局面。
第三阶段(2014年5月11日至20日):学校推荐优秀艺术节目和艺术作品参加全县艺术展演,并将评选出的艺术作品于5月16日,艺术节目于5月23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第四阶段(2014年5月21日至6月2日):组织参加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六、学校评奖标准及办法
(一)舞蹈
1. 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题材和形式统一,能突出时代性和学生特点。
2. 舞蹈语汇新颖,编排手法独特,风格鲜明,表演流畅、完整。
3. 有一定基本功,能准确掌握最基本的肢位、手位及身体的造型、姿态、动作协调。
(二)朗诵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
2. 普通话,吐字清晰,语言流畅,有感染力。
3. 动作大方,表情自然。服装道具与表演内容配合恰当。
(三)绘画、书法
1. 绘画类:绘画作品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能传达个人感情,表现初步绘画技能、技巧。所用画法适合绘画的作品内容。自我创作。
2. 书法类:书法作品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能传达个人感情,表现初步书法技能、技巧。作品运笔流畅,整幅作品有集中主题。自我创作。
七、奖励办法
学校组织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优秀创作奖等四类奖项。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节目和优秀作品。同一节目或作品不重复奖励。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柳园学校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维仁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兆强 学校教务主任
关 龙 学校德育主任
成 员:张立军 学校工会主席
岳克俭 学校团委书记、教导处干事
杜宗彦 学校总务主任
柳园学校负责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关 龙 学校德育主任
成员: 岳克俭 学校团委书记、教导处干事
张 雯 八年级班主任、学校信息员
赵 雪 学校出纳、语文教研组长
吴晓军 数学教研组长
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关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展演方案、收集参赛作品、抽调评委、组织评选、协调联络展演相关事宜等,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2:
瓜州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柳园 学区(校)(盖章)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节目名称 | 演员人数 | 组别 | 学校 |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 是否创作 | 备注 | |
男 | 女 | |||||||||
1 | 舞蹈 | 12 | ||||||||
2 | ||||||||||
3 | ||||||||||
4 | ||||||||||
5 |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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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演员张雯 | |||||||||
填表人: (座机和手机): 传真: :
备 注: 1.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类别为顺序填写;
2.器乐类节目在“形式”一栏中,除填写合奏、小合奏或重奏外,还须注明管弦乐、管乐、弦乐或民乐。
3.在报送此表时,应同时报送节目简介,每个节目简介一般不超过500字
附件3:
瓜州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学区(校)(盖章)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作品名称 | 创作 时间 | 作者姓名 | 组别 | 学校 |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2名) | 备注 | |
填表人: (座机和手机): 传真: :
备 注:以“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类别为顺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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