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院时,黄宏生不发一言,强有笑容。
短短的几天时间内,48岁的中国家电业巨子就将面对着牢狱之灾。虽然12月2日下午被控罪的黄氏兄弟获准以现金100万元保释外出,但法官要求其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
他原本应在最近几天内,出现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创维平面显示技术工业园”的奠基仪式上。这个占地41万平米、投资12亿的大项目,列入了深圳市2004年重大建设项目,黄氏打算将它建成“中国最大平面显示技术基地”,但是一切随着他的这一命运骤变而停摆了。
就在12月2日早上,香港廉政公署于前日实行代号为“虎山行”的拘捕行动后,正式起诉创维数码(0751,HK)主席黄宏生及胞弟公司执行董事黄培升,并于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被控于2000年11月1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间,在香港与其母罗玉英一起串谋盗窃共9张从创维的银行户口签发的支票,涉款总额为4800多万港元。
香港廉政公署在法庭上申请押后审讯,希望争取更多时间调查、搜集资料和证据,不排除有进一步追加罪名指控的可能。裁判官简达仁宣布将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二日再提堂。
无论是创维,还是黄宏生,都站在了“生死劫”的端口。
“牺牲黄宏生”?
12月1日,创维深圳公司举行发布会,七位董事局高层列席,脸一派肃杀。此前凌晨一点,创维所有高层及市场公关人士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或关机状态,而其东莞全国营销总部办公室电话接通后,一位工作人员告之公司员工正在“临时有点事情加班。”
有知情人士透露,就在当晚,创维高层内部对黄宏生被捕一事出自“内部举报”达成了默契,而举报之人仍在或曾经出任上市公司董事。
但相比巨大的亏损额,这些显然只是杯水车薪。所以债权人开始强迫公司中止衍生品交易。从10月26日到11月25日,从1.32亿美元的亏损到3.81亿美元的亏损额,滚雪球式的亏损已经让6家银行中止了和中航油的交易。
记者查阅创维上市公司资料,现任在职董事有十名,除黄氏兄弟外,另有创维欣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丁凯、彩电事业部副总裁李鸿安、香港人士工业设计大师吴锦辉等八名,另有已经去职董事四人,分别为陶均(董事,2000年10月21日去职),郭腾跃(执行董事,2003年4月22日去职),刘助(独立董事,2003年5月31日去职),刘辉阳(2004年10月31日去职)。
该人士说,创维内部有消息认为,举报之人在创维数码个人股东中为“第三大股东”,而从创维2003-2004年财年报看,目前董事及个人持股情况为:黄宏生家族占股77.45%,吴锦辉2.98%,丁凯0.43%,已去职董事
郭腾跃持有0.13%。
另外一个离职的董事刘辉阳持股1500万股,约占0.677%,如果不计算摩根大通和惠理基金等机构持股,刘辉阳的持股比例恰好排名在黄宏生家族和吴锦辉之后,名列第三大股东。是否确为刘举报呢?记者未得证实。
洪欣风波后首现身 该人士评论说,董事中,上市前加盟董事大都安在,只有公司员老刘辉阳在公司有过几次并不愉快的起落,2000年,刘退出董事局,遭降职,之后多次表示去意,为黄宏生所挽留,但一个月前,刘辉阳终于还是选择了离开。
记者在创维集团的展示厅看到,在2000年退出董事局的刘辉阳,此后又被委以重任,展示板上记载显示,刘辉阳2004年10月31日离职,离职前的职务赫然是董事局副主席。
而后来加盟者,大都为有产业和技术背景,例如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池内宏造,唯有财务执行官司郑建中的到来有些蹊跷。
而据该消息人士透露,因为出自内部举报,创维内部已经意识到事态严重,在高层内部达成默契认为,该事态将会朝两个方面发展:一为,尽可能打赢官司,力保黄宏生;另外,预计黄宏生难逃牢狱之灾,结局极有可能是“牺牲黄宏生”,而保持公司的稳定大局。
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分析认为,黄宏生目前已有一项盗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指控,另外还有涉嫌行贿会计师、伪造会计记录,以协助公司上市的隐性指控可能,这种欺骗和误导股民行为系严重刑事罪行,在香港刑罚中属于《普通法》,没有法定最高刑罚,法庭可根据案件严重性及根据案例作出判决。从有关案例看,定罪案件多是被告被判入狱3年或以上。比如:2004年9月2日,香港上市公司腾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691.HK)的董事长许培新,因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夸大利润,被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判定入狱4年。
而香港华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家﹖亦认为,黄宏生目前所受指控如果成立,按以往个案判决结果,除了入狱服刑外,“个人还要按要求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牢狱之灾成为事实,一手成就创维的黄宏生将不得不惜别其目前董事局主席,甚至于董事成员之位。
黄宏生之劫?创维之劫?
只是黄宏生在等待一纸判决吗?正处在业绩速长中的创维是否会因此受累?
12月2日,位于深圳东莞交界处的创维电子城车水马龙,运送电视机的货柜车频繁往来叙说着一种与事态不相对衬的繁荣。一位大门保安负责人说,正值生产旺季,最近公司往来车量异常多。他说,不是太清楚老板被捕一事,“公司生意一直很好,最近也很好。”
一位与长期与创维有业务往来并与黄宏生相熟的香港
人士陈先生(化名)说,在内地看来,黄宏生与创维的联系太过紧密,但是创维的生产运营100%位于国内,上市公司与内地公司之间不过是控股关系,而黄宏生作为股东,其个人行为并不一定会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的运作。
“我们感觉没有太大问题”,该香港人士说,从其现创维的业务往来中感觉到:“过去三年创维很健康,创维的库存很少的”,他认为库存少决定现金流良好,这是供应商最为看重的一点。而这也将影响到此后供应商不会对创维“落井下石”。
而前面创维人士也认为,此事对目前经营状况尚且影响不大,创维从1991年才开始做彩电,1994年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民营企业,是中国四大彩电巨头中的唯五民营企业,在运作机制上有得天独厚的条件,2004至2005年是创维高歌猛进的两年,公司在各方面都调高了生产和销售计划。而近日事件发生后,在供应链条和生产、销售链条上还未出现供应商倒戈的问题。
但他也同时忧心的创维的未来,最大的问题是如果打破“黄宏生=创维”的等式?
创维人士说,核心的问题在于,公司财报显示,黄宏生家族在上市公司中披露占股达为77。45%,其它董事所占股份皆3%以下,无论是资本权重,还是黄宏生在公司事必躬亲的影响力,一旦黄宏生出事,谁来主导创维?
徐静律师认为,无论是香港不是国内的法律,如果黄宏生被定罪入狱,创维数码及各子公司需另定董事长,并且黄本人不得出任公司任何管理职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而记者查阅深圳工商资料显示,在可以查到的十四家创维子公司中,由黄宏生出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之位的就达10家,黄宏生对于创维而言,实在是挥之不去。
前面香港陈先生说,如果黄宏生真的“牺牲”掉,以目前的创维人力,“又有谁能接手这么大摊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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