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从京外调配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进出京最新规定规定:
1.对因工作需要京外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对各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施绿通道选调;其他急需业务骨干的选调,在我院下达京外调干指标计划内进行。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各单位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应首先在北京地区考虑,确属北京地区难以调剂的,再从北京以外地区选调。所选调人员应为本单位主业发展急需的核心岗位人才、高层次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
(二)工作急需的原则。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应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企业主业发展的人才急需,保证好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置需要。
(三)编制员额管理的原则。行政机关从京外选调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员额和规定职数内,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内,企业单位应在年度职工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规定条件
(一)京外选调人员条件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体按以下标准条件掌握:
1、绿通道选调人员
对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院士、拟调任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担任院(所)级领导人员、调任国家重点院校的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新工程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含“国外杰出人才”)人员、中科院创新岗位首席研究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九五以来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人员、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正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家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正驾驶技术岗位飞行人员,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岗位人才配置需要及时选调,不占用年度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计划。
2、计划内选调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企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下设机构的正副职或二级企业的中层职务人员。此类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人才。应为京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工作,需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工技术等级。
因公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岁。
(二)随调随迁人员条件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选调到京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按
随调办理,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子女可以随同进京,随迁子女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按25岁以内掌握,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按20岁以内掌握。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能办理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子女除外)的随迁。需待其父母到京工作和落户之后,按照社会投靠方式向当地户政管理部门申办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