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购房合同范本6篇
委托代理购房合同范本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丘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号,土地证号第 号,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 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 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 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 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 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 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购房合同范本 (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与 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 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 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 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委托贷款合同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索赔
  1、乙方消极履行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代理义务及约定,致使甲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律师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隐瞒实情的,有权终止代理。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任何因本协议的规定引发的纠纷,应先由协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被解释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