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梅等21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3.24
【字 号】云银保监复〔2021〕93号
【施行日期】2021.03.24
李云迪年龄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梅等21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云银保监复〔2021〕93号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你社《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第四届理事会新任理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云农信联〔2021〕4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梅、孔祥丹、徐文玲、杨银彪、何大海、李振华、梁海、岳首成、李宗飞、王超、张泽春、罗方帅、孙礼彬、王庆国、张云雄、周瑛、白向宇、赵丽艳、梅增武、傅航、阿秀21人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到任后你社应向我局书面报告。未在规定期限
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云南银保监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