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晓韵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4
【字 号】云银保监复〔2020〕302号
【施行日期】2020.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李云迪年龄正文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李晓韵任职资格的批复
 
云银保监复〔2020〕302号
 
云南红塔银行:
  你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晓韵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云红银报〔2020〕6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晓韵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局。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云南银保监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