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年早逝的审计专家:任应钟
作者:陈元芳
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25
        任应钟(18941940年),字一鸣,男,安徽省旌德县人。教授,会计学家,审计实务专家,国民政府审计部驻湖北省审计处处长。
        一、个人生平简介
        任应钟,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出生于安徽省旌德县。1915年(民国四年)前后进入美国人创办的一所教会大学——金陵大学(后并入南京大学),成为雍家源先生的同学。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19世纪20年代初到美国哇海屋大学深造。1923年左右完成学业,回国。
        归国后,到湖北武昌开始从事会计教育,先后担任中华大学和华中大学教授。19287月,进入南京国民政府,与雍家源先生同时被任命为审计院协审,两位同窗好友成为同学加同事的双重关系。后于19322月任试署审计,不久任稽察。19341月,与卫挺生、潘序伦、徐永祚、奚玉书、吴世瑞、邹曾侯、闻亦有、蒋一贯、安绍芸、杨汝梅(众先)、雍家源、顾
询、钱乃澄、李鸿寿、许敦楷等51人发起,于1118日在南京中央路560号成立中国会计学社,并当选为理事。同年3月免去稽察职务。次年3月起担任驻外审计兼审计部湖北省审计处处长。19354月改署国民政府审计部审计。19世纪30年代,还曾与雍家源、蒋一贯教授等先后在母校金陵大学经济系担任教授。1934年前后,与闻亦有教授等人一道担任国民政府考试院典试委员。
        194012月,一代会计学家、审计学家,在其审计职业如日中天之时,因病与世长辞,年仅46岁。是年129日,国民政府发布褒扬令,明令表彰这位英年早逝的审计专家。
        1988年,被《中国会计史稿》(郭道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628)收录为民国时期76位知名会计学者之一。
        2000年,作为20世纪中国会计学界名人被收入《中国会计学界百年星河图》(郭道扬,《财会通讯》2000年第1期),列入37位一星人物之中排第14
        二、理论主要贡献
        任应钟先生作为一位在民国时期就颇具影响的会计学者与政府审计官员,应该会有许多
会计学术论著留与后世,但由于笔者的条件所限,没有查到更多的资料,只搜索到其于1935年在《经理月刊》第1期上发表的《就地审计之重要》(以下简称《就地审计》)这篇学术论文。现据此介绍任师的会计学术思想如下。
        任应钟先生撰写《就地审计》这篇文章时,其审计职业发展正处于上升期。1935年前后,其由协审改署审计,并担任驻外审计,同时在高等院校担任经济学教授,既有留学美国所掌握的扎实的经济学与会计学理论知识,又有从事审计实践所取得的实际经验。所以,这篇文章可以看成是任师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总结相结合的产物。
        全文共分为3部分,包括审计之意义、审计之方法和就地审计应加注意之事项。旨在讨论政府审计的方法中就地审计的优点,以说明就地审计的重要性。文章还针对1928年国民政府重订公布的《审计法》及后来制定的《审计法实施细则》中有关送请审计与委托审计的内容进行了评述,指出了这两种审计方法存在的缺点,阐述了其对审计学的一些基本观点。
        一是政府审计的意义。文章说,所谓政府审计,即以司法监督的立场,秉公正无私的态度,考核中央及地方各机关之财务行政,有无不忠、不法与不经济之行为;故除审核各机关之计算与决算,如无错误与弊端,即发给解除责任之证明文件,抑且审核各机关之预算分配,
暨为执行预算之收支命令,以完成确定责任之合法手续。故前者属于事后审计,后者为事前审计。可见,任氏在这里提出所谓政府审计,即以司法监督的立场……”,表明其赞成政府审计具有司法性质的观点,这与19293月国民政府监察院筹备期间拟具的《审计法》(草案)中关于审计机关是财政司法官署的提法是一致的。至于任师是否参与《审计法》(草案)的起草,还无资料予以证明。诚然,政府审计是否属于司法范畴,在当时就有人持不同观点。如蒋明祺先生就提出过审计机关应当隶属于监察院,而不是司法院,不能行使司法权,只能行使监察权的观点。同时,任师还界定了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的范围,即对计算与决算的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对预算分配的审计则为事前审计。
        二是审计之方法。任师认为,审计方法简单区别之,主要有送请审计、委托审计和就地审计三种。这里,实际上是将审计三种不同的审计方式归纳为审计的方法。送请审计,又称报送审计,实为一种异地审计,和就地审计一起,是依据审计地点的不同而产生的审计方式。而委托审计则是指区别于授权审计的一种审计组织方式。
        三是就地审计的职责。作者认为,就地审计,按照审计人员执行就地审计工作的职权分类,应当包括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和稽察三类。这三者是审计职责之全部,它们在制度上的
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连环的技术,如果在审计工作中,只注重其中之一端,审核结果,必有偏颇;如只具足其中一面的审核形式,已属畸零。所以,审计人员在进行就地审计时,要注意将这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现代审计学的观点,事前审计和事后审计是由于审计的实施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两种审计方式。任先生将这两者和稽察一起看成是就地审计的三种类型。实际上是将其当作就地审计的三项工作内容,或者说,就地审计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来看待的。这说明,任师非常重视在就地审计的工作实践中开展事前审计、事后审计与稽察。
        四是就地审计应加注意的事项。其指出,就地审计应当注意的事项很多,除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和稽察必须有机结合、平衡发展外,还应当注意,财物与现金必须并重;收入与支出必须兼理;稽考收支原因检查行政效率必须逐渐推行。任先生提出审计过程中应当注意四个方面问题,具有辩证法的思想,表明先生善于从全局来思考与观察问题。这四个方面,对于开展审计业务十分重要,是审计工作中需要认真处理好的问题。其中,要逐渐推行稽考收支原因和检查行政效率的提法, 在当时颇具新意,尤其是提倡行政效率检查的推行,初具现代效率审计的思想, 这在民国时期是比较先进的。
        五是送请审计的概念与缺点。文章指出,送请审计,是指中央及地方各机关,于规定期
日,为完成收支之行为,按照核定预算之法案,对他机关发给收入或支出之命令时,先行送达审计机关审查后而核签之;或为表现收支之结果,根据账册之记录,编制合法之报表,检附原始之凭证单据,送由审计机关审核后,如为确当,即予证明也。同时,文章列出了送请审计的十条缺点,主要包括,由于被审机关报送给审计机关的材料都已时过境迁,不能反映当时的财务状况,会导致监督不严密;各机关编制的预计算书等资料,往往不甚完备,故审核起来难免粗疏;倘若各机关报送所编制的预计算书,有之嫌,审计机关也难以发觉;由于是异地审计,如若被审机关想滋生,只须于造报销时,设法弥缝,即可蒙混等。正因为送请审计既有以上诸种缺点,放在审计制度上,已渐失去其重要性,虽以环境上之需要,一时尚未能完全废除;起而代之者,终将为就地审计方法也。可见,任师是主张以就地审计取代的送请审计的。
        六是关于委托审计的概念与缺点。其认为,委托审计者,即审计机关审核各机关收支预计算书类,遇必要时,委托其他人或机关代行职权,而听取其审核结果也。文章列出的委托审计缺点有:其一,由于委托机关,怕受托人与当事人官官相护,朋比为奸,委托审计选择受托审计人比较困难。其二,受委托者,能为审计机关所信任时,或犹缺乏专门之技能,则虽代行职权,势必难收效果。其三,受委托者或虽具有专门之技能,而又缺乏责任心,以为
利害得失,与已无甚关涉;则其代为审核,恐虽认真办理。或者因系第三者之立场,力求双方之能敷衍塞责,故审核结果,不着边际,模棱两可;则虽代为审核,可谓毫无意义。其四,受委托者即能负责办理,或因观点之差异,致有无心之错误;或以经验之缺乏,未能推究其要点;故其审核之结果,报告之内容,每为审计机关所不需要;所需要者辄付阙如。故其时力,每为浪费。所以,原对委托审计,较少于施行,不认为重要者,今后就地审计之方法愈益普遍推行时,恐将渐失其地位矣。任师从提倡就地审计的角度,指出了送请审计、委托审计的不足,分析比较客观。但认为这两种审计方式将会被就地审计所取代的观点,却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事实上,送请审计与委托审计,至今仍然是可以继续采取的审计方式。文章中关于委托审计的缺点,发展了吴君实先生1926年在《查账何以要请会计师》一文中阐述的有关委托审计弊端的观点,而且比吴氏的论述更为详细、具体。
        七是就地审计的概念和优点。任师认为,所谓就地审计,就是由审计部调部内不兼厅长、科长之审计、协审或稽察赴各机关实地执行审计之职权。这种审计既可随时前往,也可常川驻地。遇有比较简单的案件,数度咨询,几经验阅,即可解决者,只需派员前往;其在事务繁复,出纳钜大之机关则非派员常川驻地不可。这种审计方式相当于超然主计的联综组织于全国各机关设置会计人员。这里,任师把就地审计方式比作具有超然地位的主计制度,
比喻十分恰当与准确。另外,其是赞成南京国民政府在1930年代兴起的超然主计制度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其是一位超然主计制度的主张者。
        可见,文章通篇贯穿着任师提倡以具有超然性质的就地审计取代送请审计与委托审计的观点,并且提出了现代效率审计的思想,这些审计观点与思想,对我国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制度建设,都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三、实务与教育主要贡献
        任应钟先生自1928年进入南京国民政府审计部,前后10多年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担任过协审、稽察、审计和驻外审计,并曾兼任湖北省审计处处长5年有余,为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审计工作,精勤擘画,懋著成绩。下面,可以从先生当年的点滴工作经历,了解他对民国时期审计实务所作的实实在在的努力与付出。
        1932年,在担任协审期间,曾受命前往湖北审查水利经费案,圆满完成任务;4年后的11月,担任湖北省审计处处长时,前往湖南监视湖南省建设公债第3次还本抽签,不辱使命。此外,在湖北省审计处处长任上,为国民政府的审计事业,尽心尽力,精打细算。当时,
仅湖北省审计处业务范围内的平汉铁路长达2 400余里,其岁入岁出各有两千数百余万,可谓财计事务繁多,先生与其同仁一道,对各项收支的审查清楚明白。当审计处业务不断扩充之时,在财政艰窘,国库支绌之际,为节约经费支出,仍以原有人员完成新增加的审计工作。以致先生逝世后,国民政府的褒扬令中称:任故员于地方多故公务纷集之时,处以镇静,朝夕从公,竟亦罹病不治,眷恋贤劳,良痛悼惜
        任应钟教授,既致力于审计实务,还服务于商科教育。曾先后担任中华大学和华中大学教授。1930年代,与雍家源、蒋一贯教授等先后担任金陵大学经济系教授,讲授经济学、会计学和审计学等课程。为这三所民办大学的经济学、会计学的学科建设,以及我国商科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民国时期经济学与会计学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
        1930年代的金陵大学经济系,正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先生恰逢此时回校任教。其和同事们一道,围绕学系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目标。坚持教学与实践齐头并进,带领学生深入社会,进行社会经济调查,了解民情。注重系统性与理论性相结合,除系统讲授经济学和会计学类课程外,还结合形势需要为学生开设讲座,论述世界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扩大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更多地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使众多经济学系学子受益,
深受金大师生的好评,助推了学系声誉的日益提升,为经济学系的后来发展奉献了自己的智慧。
郑则仕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