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宁宇赌博案(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2]0021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2]002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200
【处罚日期】2022.04.1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镇海区
【处罚对象】蔡宁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8:50
处罚名称 | 蔡宁宇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公镇(骆)行罚决字[2022]00219号 |
被处罚对象 | 蔡宁宇 |
处罚结果 | 周冬雨余文乐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9日21时至23时许,在***街道***公寓7**内,蔡宁宇与李*、秦*、郑*、邱**、毛**、洪**等七人以“拔罗笋”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蔡宁宇于2022年4月12日被民警抓获,查获其身上赌资1200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蔡宁宇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并追缴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镇海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由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送镇海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12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骆驼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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