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看网络舆论监督
2004年新春伊始,发生在哈尔滨的“宝马车撞人案”又成为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163(网易)、sina(新浪)、sohu(搜狐)、people(人民网)、yahoo(雅虎)、xinhua(新华网)、qianlong(千龙网)、dayoo(大洋网)等八大网站都设有“宝马案”专题。特别是在一些主流媒体报道了该案可能重新调查的消息后,从当天上午11时至晚上8时,新浪网的网友跟帖量就突破了1万条,据说创下了该网站的当日单击新闻网友跟帖量之最。据1月8日的《北京晚报》报道,“宝马撞人案”在新浪、搜狐网上的点击率名列第一,超
过非典。
这样一起原本早在2003年12月20日结案的普通交通肇事案却引发了网友,进而扩展到全社会对一个无辜死去农妇的关注,对肇事者的声讨,以致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应该说和网络所起的作用是分不开的。那么网络媒体在这个事件的舆论监督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还有哪些不足的地方,以及今后对于类似的事件该怎样报道,都值得我们去认真的思考。一网络媒体在“宝马车撞人”事件中扮演的角
首先它是社会环境敏锐的监测员。网络新闻传播,新闻稿件可以随到随发,24小时不间断发稿。
据美国丘比特传播公司的调查,如果想得到突发性新闻,有76%的人会打开电视,12%的人将上网,9%的人会打开收音机,还有2%的人将等候明天的报纸。[1]这说明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的一个主要消息来源,而且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他的依赖性还会增加。
根据《沈阳今报》的报道,1月4日,该报关于哈尔滨市“宝马撞人案”可能重新调查消息见报后,从上午11时至晚上8时,新浪网的网友跟帖量就突破了1万条,据说是创下了该网站当日单条新闻网友跟帖量之最。人们说得最多的是“肇事者背后”如何如何、有着什么“身份”背景等等。针对社会上特别是互联网上的种种传闻,连远在北京、广州等地的媒体也纷纷来到哈尔滨进行调查、采访,一些所谓的内幕、背景、事实真相等情况被大量刊发出来,随着这些报道的增加,网络上要求调查“宝马案”真相的舆论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声势。其次,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平等信息交流的平台。接近媒介的每一个网络用户都既可
以成为舆论的主体,又可以组织舆论。在文字、声音、图像一体化的赛博空间,媒介延伸到了数字化的新时代,灵活开放的网络传播成为舆论监督和引导的重要载体。
2003年12月31日,新浪网以《哈尔滨警方:宝马车肇事案驾驶员非领导人亲属》为题,报道了2003年12月16日哈尔滨市无业人员苏秀文驾驶宝马车,将一卖葱农妇撞死后,其
被传为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领导亲属的消息。网友评论很快开始跟进,很多人选择了不记名——零门槛——自主发帖,致使新浪网上对此事的评论暴涨23万条,突破了开站以来发帖评论之最。搜狐网也有20万条,网易共计18万条——真正发挥了互联网的作用。加上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博客中国、北大一塌糊涂以及雅虎、大洋、TOM、21CN、千龙等旗舰网站的留言,对“宝马肇事案”的评论大大超过了百万。内容也包括了从高官背景和经济影响力看司法的不公,从实驾宝马的技术角度看精神溜号的谎言,从对说没说“信不信我撞死你”的明察暗访看“肇事”与“杀人”的泾渭分明等等。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网友们畅所欲言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充分体现了信息交流的平等。
最后,网络媒体扮演了调解员的角,促进合意达成,使问题得到解决。
“宝马车撞人案”审理之后,广大网民对判决结果表示了极大的不满。一个网友在相关新闻后面的跟帖只有两个字:“谎言!”但他整整贴了500遍。一家网站的在线调查表明,认为法律对此案的裁决不公正的比例高达91.46%(1月8日)。黑龙江省的高官不得不出来回应网友的质疑,要求案件的公开和透明,这
些都使得案件的再审成为必然。尽管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但各当事方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多次出面澄清说明,并推动了中央指示对案情的复查。
二为什么是网络在这次事件中起了巨大的作用
网络媒体在“宝马车撞人”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和传统媒体的“失语”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在《沈阳今报》对该事件披露后的第二天,哈尔滨市部分媒体接到有关部门的“压稿通知”,并要求审判经过“要以法院通稿为准”,以至于庭审第二天,一家报纸4名记者仅发了100字的审判消息。不过,我认为网络媒体在这次事件中能够扮演这些重要的角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自于它自身在舆论监督中表现出来的特性。
首先,网络互动提供了信息平台。
这是网络舆论监督最突出的特。网络新闻传播的交互性,即实地化的在线交互性,使得传、受双方的信息传播跨越了时空障碍。
车震门事件
在这起事件中,网友们最关注的是,肇事者苏秀文是否是黑龙江省某领导的亲属。就在法庭宣判以后,关心此案的人们还是不服,大批的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帖子,说苏秀文是故意肇事,认为法庭量刑太轻、判决不公正,要求重新审理。在新浪网组织的“您认为法律对此事的裁决是否公正”的调查中,超过91%
的网民认为裁决不公正,只有3%的网民认为公正(1月9日数据)。有网友在网站上张贴了的事故现场的图片。还有一位学机械的网友,他画了
一张图,他说以宝马车的机动性能,再加上当时的情景,苏秀文不可能是错误操作。
其次,开放性是参与的基础。
宝马车撞人案之所以被大众关注,主要源于相关发帖人持续不断在新浪、搜狐、人民网、新华网等有影响的网站内点击率高的文章后面的留言。这种留言刚开始只是几个人在做,但在汇入更多的网友关怀后,就自然而然的产生更多的想帮助或者是想知道真相的网友转贴。网络媒体所显示的舆论监督力量已经得到了有力的体现,妥善、宽容、积极地对待网络舆论监督,不仅是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进步,更是一个现代政府和负责任政府应该具有的品格。
最后,互动在媒体之外。网络舆论监督开辟了体现民意的新通道,并将互动扩展到媒体之外,促进了政府与众的沟通。针对网上的各种关于肇事者身份的流言,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不得不两次主动进行回应。而同样因网上传言被动地卷入此案件的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马淑洁也出面澄清苏秀文不是自己的儿媳。
三网络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中的缺失
(一)真实性、客观性受到质疑
技术优势往往是双刃剑,网络也不例外。一项调查结果表明,网络新闻的可信度低于45%,而各种传统媒体的可信度都超过了50%。真实性对于舆论监督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失去了真实,网络的舆论监督便无从谈起。
在宝马车撞人案中,网络中充斥了各种各样的流言,除了质疑量刑的标准外,更多的集中在撞人者的“身份”上。一个最为典型的说法是:苏秀文是黑龙江省级高官的儿媳。卷入此事件中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和人大副主任马淑洁不得不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来回应网上传言。诚然,由于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导致了民间和互联网上的言论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但是网络中网友们无端的猜疑不仅触动了民众的逆反情绪,给司法独立造成了巨大压力,它的冲动和盲目也同样使自己背离了理性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
(二)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个性
由于我国很多网站还不具备自采新闻的资格,大量的网站都在复制同一母体的新闻样本,往往一条新闻你抄我也抄,缺乏自身的个性。网络的特性决定了应采取自己鲜明的特进行有威力的监督,但事实上,大量同质化新闻的存在使读者感到乏味。笔者粗粗的浏览了一下网上对“宝马事件”的报道,发现很少有靠第一手素材的独家报道,更多的是各大网站不假思索的复制和链接,报道内容大同小异,大家都
无不例外的将目光锁定在肇事者的身份、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