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餐饮业“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
督查情况总结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和《关于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6号)通知精神,为严防“地沟油”和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我所按照省、市、县食安委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对全县所有餐饮店的专项检查,现将319日以来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按照市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所成立了打击违法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肖宇宗,副组长:康志彪、王隆志、雷厉。成员:王代兴、刘友庆、周超、武谷丰、杨宋云、彭远衡、唐娉、李霞、江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雷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远衡为信息员,为了认真搞好本次专项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召开了专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319日上午,我所召开了股级以上负责人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市食安委的紧急通知精神,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与布置,要求监督一、二、三股按照各股室管辖地域,认真开展“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在专项行动中,邀请县电视台参与了现场检查行动的报告。47日,我所再次召开会议,听取监督一、二、三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三,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有序开展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按照年初工作分工,各股室按照各自管辖的地域与范围,各股负责各自的工作,并与县教育局合作,对全县中小学的食堂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分管领导带领各自分管的股室人员,全力投入到专项督查行动中,在监督车辆不够的情况下,监督员骑摩托车下乡、下店,不管晴天、雨天、热天、冷天,一丝不苟地到现场进行检查。
    在这次检查行动中,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32人次,对全县17个乡镇及县城的162个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其中10史文翔户业主进行了警告并责令整改,没收一次性筷子15公斤并进行了销毁。
在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县未发现使用“地沟油”的情况,但有10家餐饮单位有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情况,并且不能提供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检测报告单。
四、行动迅速、效果良好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监督员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欣慰的是:“地沟油”没有流入我县,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向经营业主宣传了中央、省、市的电视电话和会议精神,使经营者明白了使用“地沟油”的危害性,懂得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五、专人负责,及时上报信息
确定卫生监督员彭远衡同志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专项行动信息,保证了信息畅通,并及时掌握了工作动态。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卫生监督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我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努力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食安全不懈地工作。
建议:目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十分紧张,恳请上级部门能替基层卫生监督结构解决部分专项整治方案。
                          衡山县卫生监督所
                          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