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蒙古族风俗
一服饰 
居住在长春地方农村的蒙古族,自本世纪50年代以后,平时穿民族服饰 的人很少,蒙古族服饰与汉族服饰没有什么区别。改革开放以来,
社会上流 行的时潮服饰,亦普及到蒙古族家庭。
只是在盛大节日,或接待尊贵客人,有组织地穿戴蒙古族的传统服饰。
二饮食 
粮食以玉米、小米、糜子米为主,还经常食用稷子做成的炒米,荞麦面 做成的“猫耳朵汤”。乳食品中有鲜牛奶、酸牛奶、奶皮子、奶豆腐、奶酪等。 肉食喜爱牛羊肉,羊肉喜吃全羊和“手把肉”。杀猪时喜欢灌荞麦面血肠,煎 着吃。饮料主要饮红茶、奶茶、喝白酒、奶酒。今蒙古族这些饮食习俗大部 分仍保留,但在日常生活中有所减少,如炒米、奶茶、乳品、“手把肉”、全 羊等,往往只是在节日、婚礼、重要喜庆活动、待贵客等场合下,按习俗和 传统方式食用。蒙古族的日常生活饮食,与汉族已无差别。
三住所 
蒙古族自开发农业转牧为农后,走向定居,进入了定居型住宅。新中国 成立后,房屋构造及其外观,亦随着经济生活水平提高,接受汉族文化影响 而发生着变化。在农村,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土泥房开始有的用砖 “挂面”,本世纪80年代至今,开始建造砖瓦房。
蒙古族住房与汉族不同的是,西为大东为小,留西窗,老人住西间,晚 辈住东间。解放前(今个别地方仍有残留),建三间房,多为中间开门的“钱 褡房”,西屋靠窗的西炕与南炕、北炕相连,俗称“弯子炕”。在弯子炕北端 靠墙处设佛龛,蒙古族以西为重,老者坐在西炕小辈不可就坐。老人住西屋, 儿女宿东屋,中间为厨房。有的房舍东间开门,西屋两间为“筒子屋”,褡连 两炕,两炕之间用木板或坯、砖隔上,老人住西头里间,晚辈住外间。
四礼仪 
1尊老敬客
传统婚礼
蒙古族家庭多为几世同堂,其辈份高者受晚辈的敬重。晚辈 人外出3天回家后,首先向长辈请安。晚辈者尤其是女性非常忌讳称长辈的 名字。在招待亲友和长辈时,双手递烟、茶。盛饭以双手递送,且水满、饭 满。晚辈地下侍立,不可坐在炕上。饮酒时,不准晚辈与长辈同桌共饮。蒙 古族外出通过街村时,必须下马或下车步行走过,出村后方乘骑。若路上遇 老者,不论认识与否,必下坐骑,请安问好。路过老人坟墓时,亦下坐骑步 行走过。这些习惯在一些蒙古族聚居地方和年长者中时有看到。
蒙古族以长为尊,以西为大。主要表现在佛龛、祖像、墓地的方位,房 间、座席的位置上。无论在自家内,或是到别人家作客,都要注意辈份。长 辈住在西间。客人来了,不能坐在西炕上。吃饭时,客人要以礼请本家长者 入席,而且长者要坐首席。客人来了,要迎出门外,主客人相见,晚辈向长 辈请安。客人由主人陪同走到门前,主人站在房门外西侧,右手放在胸前,俯 首微鞠,请客人先进,客人进屋后按辈份入坐。
对客人敬茶,必须先洗刷茶具。来了客人,先把壶用热水“暖”一下,然 后沏茶。
2婚嫁
解放前,蒙古族男女到十六、七岁便开始提婚,请一位媒人,穿 梭双方,经女方同意后,男方带着礼物去女方家面试订婚,蒙古语称“哈达 格”。之后,男方选择吉日,新郎赴女方家举行“善恩吐惠日莫”(意联婚), 女方则出阁送亲。新娘到达后,男方家便开始“门堂祝福”、“祭拜火神”,妆 饰新娘,结发拜天。待送亲者归回后,引新娘拜见翁姑与长辈。当晚由“包 头娘”为新婚夫妇专做“长寿面”,至此,婚嫁一事方告结束。新中国成立以 后,按婚姻法办事,,结婚仪式大体上与汉族相近。
3丧葬
有土葬与火葬之习俗,凡寿终者逝于炕上,不准停尸在地。不分 季节装老衣服皆为单衣,从窗户抬出入殓。临抬时不准阳光射于死者脸部。蒙 古族无戴孝之规,但治丧期间不穿艳丽服装,不嘻笑打闹,不向外人请安问 好,也不接受他人之请安问好。如遇春节寿终者,不贴年画和对联。若贴对 联可用兰纸张。逝者年长,亲友祭奠果品,分给晚辈,意为增寿。出殡时, 准备一株“玛尼”树(即柳树枝)上挂一块白布,书写经文,插于坟头,此 树扎根成活乃为祥兆。埋葬3天后填土圆坟。老者逝后,请喇嘛每七天念一 次经,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以示超度亡灵。丧葬和清明节为死者填坟,以 示后继有人。凡传染病和生恶疮死亡者,实行火葬。居住城镇的蒙古族,实行火葬。
4祭祀
蒙古族的祭祀对象有两个,一是对民族神和祖先的祭祀,一个是对自然物的祭祀。其中对祖先的祭祀习俗延续至今。对祖先的祭祀,主要是 在新年、清明。新年祭祀,年三十,在佛前设祭祀坛,把煮好的肉、乳食和 其它食品,摆放在祭坛上供俸。祭祖仪式,主要是在新年和清明时,燃起篝 火,将肉、酒和其它食品投入火中烧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