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双⽅当事⼈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当事⼈双⽅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在监誓⼈⾯前完成。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是指夫妻双⽅通过协议或的⽅式解除婚姻关系,终⽌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为。离婚分为和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续,办理了离婚登记⼿续,离婚才能⽣效。最新离婚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下⽂。
离婚登记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的必经程序。他是由机关依照⾏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协议离婚时必须双⽅亲⾃到⼀⽅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民政府。
当事⼈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证明;
②居民;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及存档所需的单⼈免冠照⽚(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作⼈员在接受当事⼈离婚申请时,应把《》(⾃2021年1⽉1⽇起施⾏)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讲清,⽽双⽅当事⼈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员的提问。⼯作⼈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申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愿;
④对⼦⼥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有违反《民法典》的⾏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轻率离婚和假离婚,⼯作⼈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进⾏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认真审查,⾃受理申请之⽇起⼀个⽉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虽然这是法律为防⽌登记⼯作久拖不决⽽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冷静的进⾏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当事⼈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
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登记离婚后,⼀⽅对已发⽣法律效⼒的及⼦⼥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处200元以下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千零七⼗六条 夫妻双⽅⾃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离婚协议,并亲⾃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愿离婚的意思表⽰和对、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意见。
第⼀千零七⼗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起三⼗⽇内,任何⼀⽅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内,双⽅应当亲⾃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千零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确实是⾃愿离婚,并已经对⼦⼥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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