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需要告知家人
夫妻离婚可不是一件小事,很多人因为感情破裂或者一方出轨想要离婚,但是又碍于双方父母家人,怕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而一拖再拖,觉得自己离婚需要告诉家人,征得家人同意后再办理离婚才能心安理得。那么想离婚了需要告知家人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一、想离婚了需要告知家人吗离婚是否应该告诉家人,建议最好是告诉家人。毕竟家人是最亲的人,有权知道。不过,离婚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过问,包括家人也不能干涉。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办理离婚证必须本人到场吗办理离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本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一方办不成。
1、《婚姻法》规定:
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 异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想离婚了需要告知家人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离婚是每个人的自由,家人也不能干涉,所以告不告知家人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