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男宠与男伶
刘梦溪在《传统的误读》中指出,两汉魏晋南北朝察举选官制度除了“以名取人”、“以族取人”外,还有“以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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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史记·佞幸列传》开篇:“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媚,而仕宦亦有之。”
班固《汉书·佞幸传》亦有“柔曼之倾意,非独女德,盖亦有男焉。”
《晋书·五行志》:“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仿效,或至夫妇离绝,多生怨旷。”
根据史料,秦汉以前,即春秋战国之时,即有“男宠”。
青春斗向真和谁在一起了《左传·定公十年》载有宋景公宠幸向魋以及魏王和龙阳君故事。不过,这里的“男宠”涵义还是有一定局限的,一般说来,国君只是爱其貌,让其陪伴左右,宠而骄之,有虚位,无实权。
刘烨与谢娜
到了汉代,臣既得恩宠,被授以重位,不仅内承床第之私,而且外与天下之事。《史记·佞幸列传》中载有文帝宠邓通、武帝宠韩嫣之事。当然最厉害的当属汉哀帝宠董贤。帝与贤共卧,帝起身时,贤压其一袖,帝因不愿叫醒贤,竟以剑断其袖。
史传资料中提到“以取人”时,被抨击的男宠一般多为宦官,史学家们主要是想阐明宦官之祸。范烨《后汉书·宦者传论》云其“出入卧内,受宣诏命”,即宦官参与天下大事而使国招祸。
而古代男宠,并不止宦官一种,另有一类,即优伶。优伶与宦官有时水火不容,优伶讽嘲宦官,宦官也打击优伶。但一些时候,优伶与宦官的身份却是重合的,例如汉武帝时的李延年。李延年因其“倾国倾城”的妹妹而受宠的史料记载很多。《史记》云其“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说李延年“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也。”《汉书·外戚传》也有记载。而李延年即是当时汉朝设立的主管收集民间音乐的乐府机构的首领,可见其应该是一个出的伶人。另有郭舍人也为汉武帝宠优,史载其以调笑嘲弄取悦人主。同时的东方朔“好诙谐,武帝以俳优畜之。”可见,在历史上,男优在男宠中也是占相当比例的。
《说文》:“优,饶也;一曰倡也,又曰倡乐也。”古代之优,开始时为巫觋,然后为女乐,
后演为倡优,王国维《宋元戏曲史》有考。
优伶是“优”与“伶”的合称,是指那些以音乐、舞蹈、歌唱、调笑嘲弄、百戏杂技和戏曲表演等为职业的人。作为一个职业团体,优伶是处于“士农工商”之外的贱民。后来优伶即指从事演艺事业的人。虽然古史中多有记载优伶讽谏帝王之事,如楚之优孟,晋之优施等,但更多时候,史载优伶之行为却往往与政治腐败、君王昏昧连在一起。
《国语·越语下》:“今吴王淫于乐,而忘其百姓,乱民功,逆天时,信谗、喜优、憎辅、远弼。”
《管子·四称篇》第三十三:“昔者天道之君,进其谀优,繁其钟娱,流于博塞,戏其工瞽,诛其良臣,敖其妇女,驰骋无度,戏谑言语。”
之所以这样讲,大概是与一些优伶献媚邀宠有关。优伶献媚邀宠或以,或以艺,或艺俱佳,他们察言观,把握时机,投其所好,逢迎拍马。虽然他们有的也并不是有意要坑害别人,但很多时候,客观上,他们的得宠常常带来他人的命归黄泉,或者有一部分人本身就是不择手段,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才得以成功。谭帆《优伶史》云:“从某种意义上说,
优伶的献媚是在不合理的社会现实基础上的畸形心态和行为,那些献媚的优伶,同样也是夹缝中的求生者。何况,优伶以媚惑得宠是丝毫没有保障的,是暂时的,也是虚幻的。”
庄月明楼俯视图
或许正因为有优伶的拍马逢迎,结果就有了因宠幸优伶误国的君王。说优伶误国,多少有些冤枉,因为优伶在古代,就其精神实质来说,他们只是娱乐的工具而已,误国的原因应该是出自皇帝自身。但是,君王因宠幸优伶而深陷其中,不理国事,甚至自己做伶人来演戏的并不是没有,后唐庄宗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后唐庄宗艺名“李天下”,史载其事甚详,欧阳修《伶官传》也详论之。历史上另外还有一些皇帝演员,如唐玄宗,并且他还有一个艺名“老郎”(或有“三郎”说),而且他也被一些后世梨园子弟奉为祖师,称“老郎神”。古代,皇帝与优伶一直是一对矛盾体,两者相生相依,并富有一定的文化意蕴。
后来随着戏曲的发展,除了宫廷艺人外,私人豢养的家庭戏班(即“家乐”)和民间的职业戏班都大量涌现。但不管是宫廷艺人、职业戏班还是家庭戏班,说到底他们都还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宫廷艺人是皇家的占有物,官伎则是官府的私有财产,而家乐艺人又类同于家庭主人的奴婢。优伶所处的仆役地位,决定了他们的表演特质,这就是“侍奉”。宫廷艺人自不必说,而家乐也只是供主人自娱,有时还作为交际的工具去侍奉主人的亲朋好友、
幕僚同仁,甚至被主人送给别人。而民间职业艺人也有进宫献艺的传统,即习称的“内廷供奉”,另外还要“承应官府”(或曰“换官身”),这种表演都是带有强制性质的。优伶的民间演出,俗称“卖艺”,同样是以金钱为纽带的“侍奉”。
既然是“侍奉”人,那么伶人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中国古代,倡优隶卒是最为低贱的社会体。“倡优”并称,在古代是一个很古老的习惯,那么就是说,“优”与“妓”在某中程度上是一种行当,因而优伶就不仅是人们精神享乐的工具,也成了人们追逐的对象,所以就有“狎邪游”一说。到了清代以后,这种说法一般就是指玩弄男性优伶,亦即所称的“相公”(或曰“像姑”,声音相近,意义则更为近切)。
俗语男女“授受不亲”,古时事“声伎”业者,男女不合演,盖男优、女伎,各自为曹,不相杂也。在过去,伶人一般多为男子。以今观之,越剧中角都由女子扮演,而京剧中旦角亦由男子装扮,即“坤生男旦”。旦角男伶,他们一般也都是饰以艳服,擦脂抹粉,眉目顾盼,千般温柔,万般娇态,以取悦于人,同样多为艺俱佳者。陈寅恪《男旦》:“改男造女态全新,鞠部精华旧绝伦。太息风流衰歇后,传薪翻是读书人。”
中国古代,狎伶最为风盛的是清代。《优伶史》云:“‘相公’之风在清代的盛行据说与当时
的社会法规有关,清代无官妓制度,清中叶前后,更不许京官狎妓,犯夜之禁很严,于是人们将目光移向‘优伶’,以狎伶来作为补偿。”“作为‘狎邪游’的副产品,在‘相公堂子’里边兼学京剧青衣的男孩子多了起来,他们身兼二职——上台唱旦角,下台当相公。”
关于豪客阔少狎伶方式,一是在演剧场所以眼相勾,继之携其入车,直奔酒楼茶馆,侑酒作乐。招伶人是狎伶的另一种方式。被玩弄的伶人,红极一时,逐其艳的赞为“红相公”,反之,门庭冷落者则被嘲为“黑相公”。
狎伶是中国古代玩弄“娈童”的变种,是一种恶习。清代陈森的《品花宝鉴》,其实是一部豪门贵客狎伶的实录。虽然狎伶过程中,身心遭创的是伶人,但在社会的舆论中,遭谴责、受歧视的也是伶人。其实,真正该诅咒、该谴责的应该是社会的风气和形成这种风气的社会制度。因此,民国以后,这一摧残优伶身心的社会风气也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而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
李晨 石头2004-4-11
主要参考书目:
《史记》,司马迁,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11月第1
《宋元戏曲史》,王国维,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1月第1
《优伶史》,谭帆,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7月第1
《传统的误读》,刘梦溪,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2月第1
《京剧与中国文化》,徐城北,人民出版社,19991月第1
《梨园趣事轶闻》,马清福,中国戏剧出版社,198510扬州酒店月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