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第四版
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活动,做好会前和会议期间的防控管理,按照“安全第一、科学施策、闭环管理、严密细致”的原则,制定本指南。
一、会议活动举办地区
在 14 天内无本地疫情的低风险地区,各级各单位本着严防严控和控制人员聚集的原则,可以举办各类会议活动。除特殊紧急事项外,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举办现场会议活动。
二、防控工作责任
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落实会议举办方、会议举办地的主体责任,由会议活动举办单位会同举办地承办单位按规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防控措施。会议活动的审批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对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把关。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一般性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大型会议组成专班负责。大型会议活动由省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
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成及时纠正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三、会议形式
会议活动应多采用视频形式,尽量减少现场会议活动。大型会议活动应缩短全体会议活动时间,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活动,减少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四、会议分类防控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期。确需以现场形式举办的会议活动要根据参会人员来源、会议规模、会期及是否安排食宿、交通等情形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人员相对固定的会议重点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省内跨区域人员参加的会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会场疫情防控管理、人员健康码核验与登记;省内外人员参加的全国、国际或区域性会
议活动在上述措施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健康筛查和健康监测等措施,300 人以上、会期超过 1 天的会议活动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会议安排食宿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住地疫情防控管理和交通工具卫生管理。会议活动有特殊要求的,按会议活动方案执行。
五、会场疫情防控管理
1. 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 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在不具备条件的会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 会场门口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条件允许的,会场每个座位上放置酒精消毒片(巾)。
4. 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5. 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六、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会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会议人员健康管理。
6. 所有会议人员在集体乘车、进入会场和餐厅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
7.3℃的人员不得进入。
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领导同志讲话和会议发言时可不佩戴口罩。在室外举行的会议活动、保持 1 米以上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
7. 所有会议人员在住宿登记、集体乘车和进入会场前均要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做好会议人员健康登记,严格落实会场实名签到,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8. 举办单位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报到前 14 天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会: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
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确需参加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省内人员行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省外人员提前 2-3天报到后统一检测。
14 天内有旅居史的人员执行入境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9. 举办单位和参会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参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
报到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疫情结束需4个条件
会议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由指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汇总登记,并留存备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会议活动举办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10.300 人以上由省内外人员参加的会议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经健康筛查和核酸检测合格的人员进行全封闭管理,在住地、会场、交通各环节全部实行闭环管理,不与会外人员接触。未经筛查和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会议区域。闭环内的人员如需离开闭环区域,需经会议举办单位批准,能否返回会议场所,应经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后确定。
七、餐饮管理
11.合理安排轮流就餐、错时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加大就餐座位间距,餐桌加装隔板。未加装隔板的,应保持单向就座就餐。
12.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免洗手消毒液和洗手提示牌,取餐前发放一次性手套。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13.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八、住地疫情防控管理
14.做好客房通风消毒,以开启门窗方式进行客房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客房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在每个房间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酒精消毒片(巾)。
15.定时对电梯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16.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九、应急处置
17.会议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离会场或集体活动区域,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18.100 人以上和会期 1 天以上的会议活动,要设置临时留观点,留观点需避开人员出入必经通道和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十、交通工具防护管理
19.做好乘坐城际交通工具的防护管理。人员较多的地方应尽量选择“点对点”定制化交通方式。指导督促确需分散参会的人员尽量选择乘坐率较低的飞机、火车班次出行。出行期间应当备齐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减少在机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
20.加强会议期间使用车辆的防护管理,参会人员和工作服务人员集中乘坐车辆往返住地和会场的,适当加大座位间隔;对集中乘坐的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单向空气流通(可加装风扇),安全合理使用空调。
列席人员和临时到会人员应使用相对固定的车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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