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的基⾦会其实只拥有达利去世后遗产的版权”
瑞⼠施特安顿基⾦会主席班纳⽶诺·莱威
瑞⼠施特安顿基⾦会拥有丰富的达利艺术藏品。据主办⽅介绍,基⾦会主席班纳⽶诺·莱威(Beniamino Levi)与达利私交甚笃,是⽬前唯⼀健在的达利经纪⼈。莱威接受《东⽅早报·艺术评论》专访时,对前阶段有舆论关于“疯狂达利艺术⼤展”展览的质疑和争议做出回应,还回顾了其与达利先⽣及其太太卡拉私交的⼀些往事。
姜岑
刚刚开幕的“疯狂达利”艺术特展的所有展品来⾃瑞⼠施特安顿基⾦会(The Stratton Foundation)。据主办⽅介绍,瑞⼠施特安顿基⾦会拥有丰富的达利艺术藏品,⼏⼗年来⼀直致⼒于在全世界推⼴达利艺术,基⾦会主席班纳⽶诺·莱威(Beniamino Levi)与达利私交甚笃,是⽬前唯⼀健在的达利经纪⼈。在过去的25年⾥,施特安顿基⾦会在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宫、台北中正纪念堂等全球各地举办过80次达利⼤展,吸引观众超过1000万⼈次。莱威先⽣在8⽉底于外滩18号举办的“疯狂达利”开箱仪式后接受了《东⽅早报·艺术评论》(下简称“艺术评论”)的专访,介绍了本次特展的情况,并对前阶段有舆论对于“疯狂达利艺术⼤展”展览的质疑和争议做出回应,还回顾了其与达利先⽣及其太太卡拉私交的⼀些往事。
艺术评论:是怎样的⼀个契机促使施特安顿基⾦会在上海举办这次达利的艺术⼤展?
莱威:施特安顿基⾦会成⽴于1985年,是⼀个对所有被IAR公司收购的达利先⽣的作品进⾏管理和展出的公益机构。⾸先,我发现艺术在中国发展得⾮常迅速,我在巴黎也认识⼀些中国的画家,参与过他们在巴黎举办的画展。其次,在2002年和2009年的时候,由施特安顿基⾦会提供的达利先⽣的部分作品就已经在北京、上海、⼴州、武汉展出过,所以⼏年后,我就希望能再次有机会让达利的作品在上海展出。
艺术评论:是什么时候确定让达利的作品来到上海呢?
莱威:⼀年多前,施特安顿基⾦会在上海的⼀个组织⽅就已经开始接触和筹划,最后选择了在外滩18号进⾏展览。顺风快递 电话查询
莱威:“卡拉对钱很敏感”工商银行几点营业
艺术评论:可以简单聊⼀下您与达利⽣前的⼀些交往吗?
莱威:最初,在1970年时我在⽶兰有⼀个画廊。有⼀次我想举办⼀个画展,其中需要两幅达利先⽣的作品。于是,我通过⼀个在巴黎的朋友的引荐,与达利的秘书,也可以说是他的经纪⼈取得了联系,然后去巴黎见到达利。当时,我就购买了两幅达利的油画,最后在我的画廊⾥展出。到了1980年,我关掉了在⽶兰的画廊,移居到了巴黎重新开始我的艺术事业。在巴黎,我⼜遇见了达利先⽣。那个时
候,达利的⼀年中有四个⽉会住在巴黎的酒店,四个⽉在纽约,还有四个⽉就回到他的家乡西班⽛。于是,我就在酒店⾥看到了达利的两件雕塑并且对它们产⽣了兴趣。后来,达利先⽣就说他可以把雕塑及其版权卖给我,于是我们就陆陆续续签订了⼀些销售合同等等。也就是从1980年,我与达利之间就开始了较为频繁的交往。
作为⼀个艺术品商⼈,当时我在圈内还是⽐较有名的。在收⼊了达利先⽣的这两件雕塑并在交易展会上展出之后,很多⼈都对这两件作品产⽣了兴趣。当时,达利的油画作品已经是价格不菲了,⽽在1980年时,达利先⽣雕塑的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达利主要的雕塑创作也是在那个时候,我也是在那个时候⼜进⼀步去和达利接触。
达利先⽣本⼈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他主要沉浸在⾃⼰的创作中,⽽他的太太卡拉就很善于管理经济⽅⾯的事务,所以在那段时间⾥,我主要与达利先⽣的太太沟通,⽐如了解到⼤众喜欢什么样的作品,然后通过卡拉再去与达利沟通。卡拉对钱很敏感也很喜爱,例如很有趣的事情是:同样是⼀个价位,与其拿⼀张⼤⾯值的钞票付给卡拉,不如把它换成5美元、2美元、1美元,这样⼀个箱⼦就装满了钱,⼀堆钱堆在卡拉⾯前她会很⾼兴。
当时我与达利先⽣陆陆续续地签订了三个合同,也就是针对三件作品。不管是通过达利先⽣本⼈直接签订的,还是通过他当时的经纪⼈间接签订的,我们都有个正规的、有效的合同。对于这三件作品,
我只是购买了作品本⾝,没有购买版权,⽽之后有26件作品我既买了作品⼜买了版权。所以在1980年代,我总共购买了达利29件作品。在这之后,我就通过各种途径,像拍卖、私⼈收藏还有画廊来收集更多达利的作品。就在上个⽉,我就⼜收购了达利的⼀件雕塑作品。现在我感兴趣的还是以雕塑为主。
争议:从意⼤利到中国
艺术评论:对于西班⽛卡拉-达利基⾦会也在上海的展览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请介绍⼀下。
莱威:现在⽐较有争议的⼀个问题是,今年11⽉,西班⽛卡拉-达利基⾦会也会在上海举办⼀个艺术展,包括有些媒体等⽅⾯对我们基⾦会也有⼀些⾮议,所以我想借此机会澄清⼀下两个基⾦会之间的关系。⾸先,卡拉-达利基⾦会是1983年由达利先⽣本⼈成⽴的基⾦会,1989年达利先⽣逝世后,他把⾃⼰遗留下来的全部遗产捐赠给了西班⽛国王,属于西班⽛政府。上世纪90年代中期,西班⽛政府下属的⽂化处授权卡拉-达利基⾦会,这个第三⽅私⼈管理公司来管理达利先⽣遗留下来的全部作品以及作品相对应的版权。我之前也不知道会有这么巧的事,两个基⾦会都会在差不多的时间段来上海举办关于达利作品的展览。现在我想澄清的⼀点是,在政府的授权书上也写得很明确,基⾦会的职责是管理达利先⽣逝世后作为遗产部分的作品及其版权,但作为达利⽣前所创作,有独⽴⾏为且销售出去的那些作品,基⾦会没有任何的管辖权。
其实我对两个基⾦会能有机会在同⼀时间段展⽰达利先⽣的作品感到很⾼兴,卡拉-达利基⾦会以油画为主,⽽我们是以雕塑为主,这并不会产⽣冲突,反⽽能让观众从不同的⾓度来了解达利先⽣这个多元化的艺术家。但卡拉-达利基⾦会似乎不太⾼兴,继⽽开始攻击我的版权,就像他们在意⼤利⼀样。不久之前在意⼤利的佛罗伦萨和那不勒斯,卡拉-达利基⾦会与施特安顿基⾦会也关于这个问题两次对簿公堂。最后,两次事件都以卡拉-达利基⾦会败诉收尾。因此我所拥有的那些达利作品版权的合法性,以及所有我与达利先⽣直接或间接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都是⽏庸置疑的。可能是出于⼀些经济利益⽅⾯的考虑,卡拉-达利基⾦会才会对施特安顿基⾦会做出这样不公平的评论。
艺术评论:之前上海⼀媒体的平台上的⼀篇⽂章⾥提到:“西班⽛政府1994年起成为达利艺术品的法定继承⼈后,将(达利原先的秘书)德尚(Robert Descharnes)逐出基⾦会,并通知⼀切之前与德尚有合作的画廊或公司:所有经德尚⼿的达利作品相关事宜必须与达利基⾦会重新谈判”,确有此事吗?
莱威:这个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当时达利先⽣与德尚签订的是⼀个⼀百年的合同,也就是从1904年达利先⽣出⽣的年份到2004年,这个合同真正有效是到2004年,德尚本⼈有⼀个公司,这个公司在此期间有权去管理或销售达利的作品。可在1989年达利先⽣逝世后,卡拉-达利基⾦会向德尚提出,既然达利已经去世,那么之前签订的这个为期⼀百年的合同就是⽆效的。之后两年⾥,德尚的公司与卡拉-达利基⾦会经过多次交涉最终决定由基⾦会收购德尚的公司,包括公司下属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作
品本⾝最主要的是版权问题,卡拉-达利基⾦会拥有达利逝世后遗产中那些作品的版权,所以现在如果需要使⽤这个版权,就需要和卡拉-达利基⾦会谈判。这才是事实的真相。艺术评论:所以⽂章⾥所说的“重新谈判”是针对卡拉-达利基⾦会已经收购的那些版权,不包括莱威先⽣所买下的版权?
莱威:是的。再次明确⼀点,达利先⽣遗留下来的这些作品是捐赠给西班⽛政府的,然后再由西班⽛政府授权给卡拉-达利基⾦会管理;⽽达利先⽣⽣前作为⼀个独⽴⾏为⼈以⾃⼰的意愿创作、销售的作品是不属于第三⽅管理范围之内的。
萨维拉诺(Juan M. Sevillano)先⽣是在1999年正式担任卡拉-达利基⾦会的执⾏长,他在上任之后决定对基⾦会的策略等⽅⾯进⾏改变。⽽在这之前,两家基⾦会处于⼀种友好的合作关系之中,都希望能让达利的作品更好地被世⼈所知。在1991年东京博物馆的⼀次达利艺术展上,卡拉-达利基⾦会与施特安顿基⾦会都展出了各⾃收藏的作品,其中的雕塑都是由施特安顿基⾦会提供,⽽油画是由卡拉-达利基⾦会提供。两家基⾦会都是在帮助促进达利先⽣的作品能够被更多的公众了解。
铜制雕塑⼯序复杂,
qq三国国令任务不可能由⼀个⼈来完成
艺术评论:本次展览中有多少件作品是由达利亲⾃制作完成的?
张菁芳
莱威:其实铜制雕塑有⼀个很复杂的制作过程。艺术家在完成模具之后的浇铸⼯作不可能由艺术家本⼈来完成,因为浇铸需要900℃的⾼温,是需要很多⼯⼈来完成的。浇铸完成后的作品还需要在表⾯进⾏⼀些物理和化学的处理,所以想要清楚地定义⼀件雕塑作品是否由艺术家本⼈独⾃完成也是不可能的。⽽且⼀个⼩的铜制雕塑的话可能就需要⼀个⽉的时间,⼤⼀点的可能需要两三个⽉的时间。但是作品本⾝⽆论是在模具的制作、作品的修改等环节上都是达利先⽣亲⾃完成的,⽽且每⼀件作品都会有达利先⽣的签名,还有⼀个版本序列号。
艺术评论:作品上的签名对于达利⽣前的作品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对于那些在他去世后制作的作品,这个签名怎么来保证呢?这次展出的所有作品,达利都对它们做过设计稿和雕塑⼩样吗?
莱威:对于去世后的那些作品,在授权合同上都有达利的签名。这次展出的所有作品都是有授权的,也是合法的。⽽且
莱威:对于去世后的那些作品,在授权合同上都有达利的签名。这次展出的所有作品都是有授权的,也是合法的。⽽且每件作品的⼩样模型都是达利先⽣亲⼿做的,根据⼩样制作出来的最初的模具,这个模具上⾯都有达利的签名,因此在雕塑的浇铸过程中,达利的签名就会被印在最后的成品上了。
对于同⼀件作品及其另外11件被复制的作品,这12件作品都会有⼀个版本序列号,在买家购买作品时,他们都会选择购买序列号较前的作品,或许这只是⼀个愚蠢的想法,他们会认为越靠前的作品艺
术家参与制作的程度会更⾼。但实际上,这12件作品都是同等的,没有孰优孰劣之分,它们唯⼀的差别就在于最后的上⾊效果上,因为在上⾊环节中需要使⽤酸性液体,不同的酸性液体对青铜表⾯所造成的颜⾊变化也是不⼀样的。这些后期⼈为的上⾊操作会在颜⾊上给这些作品带来细微的差别,但在造型上肯定都是⼀模⼀样的。
艺术评论:⼴义上讲,在雕塑艺术中有没有这样的案例:艺术家已经过世,他的设计稿已经完成并授权了,但实际上这份设计稿并没有在艺术家⽣前被制作出雕塑⼩样。有没有后⼈在只有艺术家设计稿的情况下,直接投⼊雕塑制作这样的例⼦?
莱威:我不能举出特别的案例,但是从法律⾓度上来说,艺术家最亲近的⼈、继承⼈拥有版权和道德上的义务,我们不能对艺术家的形象和创作进⾏歪曲,擅⾃进⾏再创作。⽐如你有达利的版权,但你不能将他的画印在厕纸上,这显然是不合理、不道德的。
艺术评论:能否认为由后⼈参与制作的作品,它们的艺术价值会相对较低,不如由艺术家本⼈参与制作的那些作品?
百度众测莱威:从艺术品市场的⾓度来说,我认为这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对艺术品⽽⾔,最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创意和内涵,最终是通过什么⼈制成了作品,其实并不重要。在某些情况下,作品的价值也有可能会因为艺术家的逝世⽽被提升。
艺术评论:听说德尚即将在苏州举办⼀个展览?
莱威:这是⼀个由Q Art公司策划的混合型展览,其中有6件达利的雕塑作品,也会有⼀些其他中国艺术家的作品。
艺术评论:这次展览你们有合作吗?
莱威:没有。只是⾮常巧,⼤家都办了和达利相关的展览。
韩剧童颜美女艺术评论:《意乱情迷》这幅油画是否为达利的真迹呢?
莱威:我们看到达利先⽣拿着⼀⽀很长的画笔在创作这幅油画的照⽚。看过《爱德华⼤夫》这部电影的观众都知道这幅画在⽚中是作为⼀个⼤型背景出现的。对于这种⼤画幅油画,就像之前说过的雕塑⼀样,不可能完全是由达利先⽣⼀个⼈独⽴完成,会有其他⼯作⼈员协助。但在整个创作过程中,达利先⽣肯定是参与指导和监督的。后来我从电影制作⽅的继承⼈那⾥购买到这幅作品,但根据当时的记录来看,达利先⽣与电影制作⽅就达利参与电影制作的报酬等⽅⾯没有达成⼀致,因此这件作品被电影制作⽅留下了。通过德尚最后的记录,我们可以认为这幅作品就是达利的真迹。
艺术评论:您认为达利的油画创作⾼峰期是什么时候?
莱威:就油画⽽⾔,达利先⽣在上世纪30年代的超现实主义油画是最为精彩的,⽽在他的后期,因为⼀些商业的⽬的,他的创作多少会受到⼀些束缚,不如早年的作品那么⾃由。■
(录⾳整理实习⽣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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