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中两个政治体系的比较与分析
随着近年来中法关系的快速发展,探究中法两国在历史上的战争及其政治体系差异,对于两国加深相互理解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779年至1783年间的中法战争,是中法两国间一次较为重要的冲突,其间也暴露了两国政治体系的差异。本文将以此为例,通过对中法战争中两个国家政治体系的比较与分析,探究两国的相似与差异,以及各自的优势与不足。
一、中法战争的背景
1779年,西班牙、法国、美国三国结盟,共同对抗大不列颠帝国。中华帝国(清朝)也希望可以加入同盟,以期与英国松绑,但法国驻中国大使罗兰认为,清朝是个落后的国家,不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法国拒绝结盟。1778年,清朝和英国签订了《九九年英中贸易章程》,由于该章程实行限制制度,清朝对英国的外商的进行了限制。这引起了英国的不满。
中统和军统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经营的无锡坞的贸易垄断局面已经改变,而中国的钱陵、武当的防务竞争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因此英国在1778年开始了向中国出口从印度运来的棉布,但是中国在1780年通商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却选择了禁止英产品进入内地。此时,英国已经加入了查尔斯五世继承战争,原来对中国比较友好的葡萄牙变得不太重要,英国对中国的要求日益提高。
1780年7月,英国在广州强行查抄中国船舶和商铺,把中国市民打得落花流水。1781年,英舰凯尔特号将银川船等8艘中国商船押往印度,但8月14日在南新岛附近因遭遇的海盗交战而沉没,中国商船及部分船员被牺牲。
1782年,英军在大目山公馆道光帝处处罚押送的中国人员,导致了英方代表小桥夫人所在船只的袭击事件。
1781年12月,清政府派遣于善长等人与英国达成妥协,允许英方在珠江三角洲等地设立贸易站,而通商差事由广州高邮兵备道兼通事使和粤东巡抚分别处理。但是英国对此不满意,因此采取了对中国贸易口岸的控制手段,阻碍中国的对外贸易。
1783年,大清又与英国在嘉定县达成协议,允许英方在南京、扬州、镇江设立贸易站,同时双方通商差事由江苏、安徽两省省长及金坛兵备道处理。却因为协议内容问题,工部之长杨懋功,擅自下令阻后查询英国轮船所输定的货物,根据《九九年英中贸易章程》,英队海军与中国的滇军爆发了“广州之役”。随即发生的“东江之役”中,大清海军爆发了一次不肯议和的顽强抵抗,并在战争一战令中国对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被毙击,进一步扩大了清朝在近代中外交往中的弱势地位。
二、中法政治体系的比较
中法战争期间,中华帝国的统治方式为“君主制”、“士绅地主制度”、“世袭的封建制度”、“官僚特权制”等。而法国则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度,分权分立,国王虽然是统治者,却受制于所选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制约。
首先,两国的掌权机构存在明显差异。由于中华帝国采取了封建制度和官僚特权制,所以这是一个相对集中的统治体系。皇帝掌握着所有的决策和行政权力,国家微妙的制度结构限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活动范围,决策人员只能来自于显贵家族,且只能从统治者维持的学派中选拔,这种单一、坚固的统治体系缺乏宽容性,使得诸侯和平民更容易受到统治者单方面的压迫和奉承。而法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政治权力的划分是平衡的,可行使归司法、立法、行政三部门,国王需要经过国会的批准才能做出最终决策。这种政治体系具有许多民主和开放的成分,国家的统治者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守护监管来限制上层阶级对政治的干预,而这一政鼓也能够深入地分派社会阶级间的权力和社会财产,维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其次,两国在经济体系和科技发展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清朝的经济体系以农业为主,此时的中国还处在闭关锁国的状态,经济和科技发展相对停滞不前。而在法国,工业革命已经展
开,大量的生产资料大量出现,商业活动和工厂的建立也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在这种情况下,法国的科技发展也演变成建设了一批移到枢纽具有的国家支持跟本专业学院,这一时代产生的技术进步推动了科技创新,这种变革体系自身的生产方式形成全球金融、粉碎垄断等资产阶级革命,造就了铁路、水利、电力工程 etc。 比如,法国每年的马贡炮爆炸性增长让公众得以真正感到军队建设的贡献,最终打破了国内个别军队实力范围:建立了相应的军工体系和基础设施,但这对中国普及科技知识和人才的积累并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三、结论
通过对中法战争中两个政治体系的比较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法两国在政治体系、发展经济、技术创新、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尽管法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实现了平衡、民主,但其应对国际形势、政治与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不足同样显而易见;而中华帝国的封建和官僚体制,缺乏民主和开放性,只是一味屈从于贴己的权势和利益。两种不同的政治体系各有其优劣,对借鉴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中法关系的深入理解和合作,也为两国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