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公司章程为依据,在服务经营型管理模式下,规范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机械设备工作效率,保障施工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流程和标准。
一、报废流程
结合设备年检,分公司主管部门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机械设备评估表》(见附件),符合报废条件时,原值在3万元以下的设备由设备所在单位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原值在3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件),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部审核,经公司经营层研究,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按照董事会审定意见统一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办法进行处理,并在公司信息系统中填写报废记录;批复报废时若还未提足折旧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单位补齐差额后上缴总公司。材料设备部对审批的《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存档,财务核算中心核减固定资产原值。
二、报废标准
机械设备报废的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资产管理程序,规定如下:
(一)、报废的技术与质量标准
1.经长期使用,主体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的;
2.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4.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成本大不经济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升级不经济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7.设备经济效益差,无经营价值的。
8.自制非标准设备、机具,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利用的;
9.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变更不再经营的。
(二)、报废的安全与环境标准
1.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的;
2.汽车报废标准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3.不符和国家颁布的环境使用标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不能改造达标的。
(三)、报废的使用年限标准
参照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的报废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报废年限为10年,小型机具报废年限为5年。
(四)、报废的其它标准
国家或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应淘汰的。
凡符合上述四项标准中之任一条款的设备管理单位均可申请报废,对于分(子)公司未申请报废,公司审核达到上述四项标准中之任一条款的上报董事会批准后可强制报废。设备报废程序执行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为《宁夏路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的补充,自2011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1、《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评估表》
2、《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
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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