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承诺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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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我在年上户的机动车,车牌号:川T
厂牌:车架号:发动机号:。机动车因车况太差,因不懂国家车辆报废政策,我在年月将已经破烂解体的机动车卖给收废品的,现申请将这辆车办理报废,我保证该车发动机、车架未流入市场使用,以后该车辆如有任何的法律责任由我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3年月日汽车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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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车);
3、《书》;
4、《机动车行驶证》;
7、机动车车辆;
办理汽车报废的流程:
据国家交通部法规, 机动车报废流程如下:
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 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进入4.
4、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 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
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汽车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经过4中说到的两种情况后,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当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 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下面的“二手汽车报废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是根据“机动车报废流程”具体操作的说明,需要进行报废车辆的
车主可以按照“二手汽车报废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中的内容进行车辆报废劲操作。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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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车辆唯一性,审核交验手续,无误后收车,开具解体厂收车证明。
3、解体厂到地区分所查询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如果查出是盗抢、抵押、事故逃逃逸车则会通知相关部分处理,如不是车辆不存在以上情况,则进入4.4、民警按法规规定对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及其它营运车辆进行现场监销,留存监销后照片,在《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
登记申请表》及《监销机动车唯一性确认表》上签字,解体厂填写监销台账。在第4中会出现需要进一步拆解和二次监销的车辆,遇到这类情况民警进行二次监销,解体厂留存数码照片档案,填写拆解台账,可利用零件标明报废回收字样后可以销售。
5、经过4中说到的两种情况后,解体厂整理档案资料后到地区分所办理注销手续,地区分所审核后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
6、解体厂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注销机动车登记决定书》交给机动车所有人,告知其注销养路费等相关手续。
下面的“二手汽车报废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是根据“机动车报废流程”具体操作的说明,需要进行报废车辆的车主可以按照“二手汽车报废登记的程序和要求”中的内容进行车辆报废劲操作。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希望这篇“机动车报废流程”的文章对您有帮助,您可以结合“国家汽车报废标准”的文章阅读,我想您会对如何进行车辆报废有更清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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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自己根据初次登记日期就可以算出报废年限了。自用轿车和9座以下的客车是15年,15年后通过检验就可以继续使用,出租车和有出租车史的是8年,其他车辆一般是10年。
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本市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
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以上资料到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办理。车主填写《机动车报废证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登报声明车辆报废的收据,并在《机动车报废证明》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拓印号,由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统一代办报废手续,并将旧机动车送往旧机动车拆车厂拆旧解体。
办理车辆报废时如遗失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办理补发手续。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8:30-18:00;
周五8:30-15:30
(二)受理地点:
1、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验车场: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
2、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漕溪路251号望族城5号楼2楼。
五、收费标准
报废手续费5元/辆沪计涉191号。
办理内容: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五)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申请材料:申请表、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
办理单位: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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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条件
凡领有本市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以上资料到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办理。车主填写《机动车报废证
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私车车主签名)、登报声明车辆报废的收据,并在《机动车报废证明》第一联上粘贴发动机和车架拓印号,由上海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统一代办报废手续,并将旧机动车送往旧机动车拆车厂拆旧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