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转农”户口
依据河南省公安厅豫公治(98)23号文件精神、平公治(1998)15号文件规:
(一)范围和条件
1、城市职工、市民以及分配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生活基础转向农村的,要求户口“非转农”的,按规定应给予办理。
2、“非转农”户口不适用于办理占地“农转非”的区域和人员。
(二)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非转农户口申请审批表》;
3、提交下岗(辞职)证明
4、入户地住房证明;
5、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并划分责任田的证明或乡(镇)企业工作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派出所受理核实;
2、上报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审核,报批。
(四)承诺时限
派出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准予迁入证明4元/证(豫价费字(1994)215号、豫财综字(1994)
,一、目前我市办理“非转农”户口的条件: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岗(辞职)证明、入户地住房证明、村委同意接收并划分责任田证明或乡镇企业工作证明,向入户地派出所申报。
,2、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经所长同意承报县(市)公安局。
农村户口,3、县(市)公安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查批准并签发准迁证。
“非转农”户口不适用于已办理占地农转非的区域和人员。
办理“非转农”户口仅限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投靠和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投靠父母,同时还需提交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夫妻投靠的提交夫妇双方的结婚证、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的提交毕业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等。
,二、建议市政府取消我市“农业”和“非农业”“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统称“开封市居民户口”。, 市长专线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