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
新诉讼费的计算公式应以财产案件的索赔金额为基础,以分段累加的形式支付。例如,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案件,每件应支付50元。因此,所涉金额越高,所支付的法律费用就越高。一般情况下,败诉方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一、新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
  以下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十)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000元)。
 
  二、标的额和费率和速算增加额(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诉讼费是多少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三、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在部分胜诉或部分败诉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诉讼费用的数额。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的,由法院根据当事人在诉讼标的中的利益决定诉讼费用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