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
2、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有较为明确的固定内容的、并经有关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国际贸易习惯和做法,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原则、准则和规则。
3、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4.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第二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
第五章交易的标的物及其品质、数量与包装
l、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称为凭样品买卖。
2、品质公差: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生产水平以及加工能力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这种公认的误差,即使合同没有规定,只要卖方交货品质在公差范围内,也不能视做违约,同时买方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3、品质增减价条款:为了体现按质论价,在使用品质机动幅度时,也可根据交货品质情况调整价格。它主要是针对初级产品以及品质特征不稳定的制成品而言。
4、溢短装条款: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灵活性和便于履行合同,买卖双方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只要卖方数量在增减幅度范围内,按合同规定数量交货,买方就不得以交货不符为由而拒收货物且提出索赔。
5、公量:有些商品有较强的吸湿性,其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较大,故其重量不稳定且单价高,影响卖方的经济利益。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的办法,即以商品的干净重,加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
6、运输标志:又称唛头,它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主
要内容包括:1)、目的地的名称和代号;2)、收、发人的代号;3)、件号、批号。作用是防止错发错运以及便于有关人员操作。
7、中性包装: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产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8.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生产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的贸易做法。它有利于出口厂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及其商业信誉和牌名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路。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
l、班轮: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造船公司指定的船期表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船只。
2、多式联运:是指利用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来完成某项运输任务,它包括陆海联运、陆空联运和海空联运等。在国际间进行的这种联运,称为国际多式联运。
3.多式联运单据: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的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4、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它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
5、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但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分别签发了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是同时到达目的港。
6、清洁提单:是指托运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有关货损或包装不良之类批语的提单。
7、过期提单:有两种说法:一是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二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这种滞期交到银行的提单也叫过期提单。
第七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2.实际全损:指被保险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全部不能归原货主所有等情形。
3、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4、救助费用: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用,被称为救助赞用。
5.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有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6、保险单据: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又是规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契约。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后者进行理赔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商品的价格
l、佣金: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服务的收取的报酬。在货物买卖中,佣金常常表现为交易一方支付给中间商的报酬。
2、出口换汇成本: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是衡量外贸企业和进出口交易盈亏的重要指标。
3、价格调整条款:是指在订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动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
第九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1、汇票: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是加上受让人(被背书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3、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是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问,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贸易公司名字4、托收:足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5、即期付款交单:是指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6、远期付款交单:是指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7.承兑交单: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8、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履行付款责任的书面文件。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9、跟单信用证;是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单纯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10、议付信用证:是指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限制议付信用证和指定议付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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