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公布日期】2014.11.15
∙【文 号】国核安函[2014]148号
福建核电站∙【施行日期】2014.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核能及核工业
正文
关于印发《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14]148号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对你公司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地质编录符合性和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建造质量。
附件: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1月15日
附件
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
一、检查依据
(一)《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及其导则;(三)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导则。
二、检查内容
(一)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实施情况;
(三)地质详勘结果与地质编录的符合情况;
(四)其他与施工有关的准备情况。
三、检查活动
2014年10月14日至15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福建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和地质编录符合性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1)。检查组听取了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坑施工总体情况和地质编录情况的介绍、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核岛地质编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现场检查了核岛基坑及周边场地,对相关记录文件和质保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对话。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受检单位人员名单见附2)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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