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结构和水电发展展望
提 要
本文分析了福建水电在能源生产、消耗和电力结构中的构成。阐述了水电对缓解煤炭和电力供需矛盾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本文认为,维持水电的一定发展速度和开发规模,利用外资建设大型骨干水电站,国内多渠道集资开发中型水电资源,乡、镇发展自办自供的小水电等,是改革开放后1985年以来福建水电发展的主要特点。因资(资源条件,筹资渠道和出资者意愿)制宜、大中小并举。本文展望福建电力结构从历史上“水主火辅”逐渐转变为火、水、核三种组成的电源多元化过程中水电发展的前景。评、析水电发展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 能源结构 水电作用 发展特点 今后展望 存在问题
一、 能源结构与电力构成
1.能源资源
福建省能源资源贫乏,无油、缺气、少煤,有一定的水能资源。福建海岸线长达3051km,大小岛屿1500多个,有潜在丰富的潮汐能和风能资源,但在技术与经济上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煤炭保有储量10.4亿t,人均拥有量约32.1t,仅为全国平均值1/23左右。其中无烟煤约占98%。
水能资源相对华东各省而言比较丰富,但其总量不大,其中,中、小型电源点所占比重很大。全省常规水能资源可开发总容量为1075万kW(393亿kW·h),其中单站装机容量大于25万kW的大型电站5座,占总容量的26.5%。<25万~2.5万kW的中型电站和<2.5万kW~0.05万kW的小型电站两者之和占总容量73.5%。
福建水电资源分类见表1。
表1 福建水电资源分类情况
此外,属于能源转换设施范围的抽水蓄能电站资源比较丰富。省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在1995年提出的《福建省闽东南地区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中,对经济发展最快、用电量约占全省总量65%、用电最高负荷约占全省75%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区,就推荐了20处可供开发的抽水蓄能站点,总容量达3120万kW。
2.经济发展与能源生产、消耗及水电比重
福建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最早省份之一,八十年代初期国家批准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来,全省已形成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保税区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外开放格局。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和台湾海峡形势的良性发展,福建经济在持续、高速、健康的轨道上运行。GDP已从1985年338.3亿元增长到1996年1477亿元(均以1990年不变价计),年递增速度达14.34%。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生产量和消耗量也大幅度增加。1985年全省一次能源总产量为690万t标煤,其中水电占37.2%;总消耗量为1043万t,水电占24.8%。1996年总产量为1406万t标煤,水电占40.7%;总消耗量为2454万t标煤,水电占23.3%。十几来水电在全省一次能量总产量中约在32%~42%之间,这对保证经济发展、缓解煤炭缺口和电力供需矛盾方面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
用,尤其对一次能源自给率只有60%左右的省份,水电所取得的社会宏观效益更令人瞩目[1][2]。
由于能源资源和运输条件限制,福建电力结构中长期以来均为“水主火辅”,水电装机在电力总装机中的比重均在56%以上。
福建一次能源生产、消耗与水电比重,见表2。
福建电力结构与水电比重,见表3。
表2 福建一次能源生产、消耗与水电比重
表3 福建电力构成与水电比重
二、 福建水电发展的特点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1985年以来福建水电发展特点是维持水电一定的发展速度和开发规模;利用外资建设大型骨干水电站;国内多渠道集资开发中型水电资源;乡、镇发展自办自供的小水电等。因资(资源条件、筹资渠道和出资者意愿)制宜,大中小并举。
1.电力总装机以平均年递增率10.7%的速度增长,水电比重虽从63.2%降至59.4%,但其平均年增长速度仍保持在10%。
1985年以后到1996年水电累计发电量达980亿kW·h,占同期全省发电量的52.8%,相当于节约原煤6000多万t。这对需要大量输入煤炭的省份而言,其所取得的宏观经济效益是很明显的。
2.利用部份外资建设大型骨干电站
1985年以来利用国际金融机构部份贷款,间接利用外资4.4亿美元,建设(含在建)三座大型水电站,并按国际惯例组织竞争性招标、实施业主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监管,不断提高开发与管理水平。
1987年底投产(指第一台机组、下同)的省电力局所属闽江沙溪口水电站(4×7.5万kW),利用科威特阿拉伯基金会贷款900万科威特第纳尔。这是福建电力利用外资的首例。
1993年投产的省电力局所属闽江水口水电站(7×20万kW),是福建也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常规水电站,利用了世界银行贷款2.4亿美元,并将其全部土建工程和部份发电设备按国际惯例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建设中各项关键性进度均能按国际惯例制定的“里程碑”要求,如期截流、安装、投产。这座利用外资的百万千瓦级电站的建设,不仅进一步提高福建水电建设和管理水平,缓解了缺电状况,改善了电网调峰手段,而且对促进福建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发展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都起到重要作用。
1995年底,亚洲开发银行批准了向福建汀江棉花滩水电站(4×15万kW,由省电力局、国家能源投资公司、龙岩地区和省投资公司参股共建),提供1.7亿美元的贷款。其发电设备和部分施工设备也将实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土建部分实行国内招标,并实施业主对工程的全面监管。这座
具有良好年调节水库的水电站建成后,不仅补充了2000~2002年福建闽西南地区部分电源,并担负电网部分调峰任务,而且通过电力和迳流的补偿调节,对提高福建水电站的总体调节性能有相当作用。
3.多渠道国内集资开发丰富的中型水电资源,缓解地方用电紧张,促进县(市)经济发展。
福建中型水电资源占水能总资源32.3%,地域分布也很广,资源和开发条件都比较优越。这些优越性集中反映在中型水电的技术经济指标上,从近期建设的大、中型水电投资分析,一般中型水电的每千瓦造价仅为大型水电的70%~80%。但由于过去国家独资办电的投资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曾经出现大型电站国家办,小型电站县里办,中型电站最难办的情况,其中关键问题是资金的筹集。
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也为多渠道集资开发中型水电开拓了发展新路,调动了中型水电资源点所在的县(市)与愿意出资参股的其它部门联办中型水电的积极性。
由福建省电力局、将乐县政府、闽江水电工程局集资开发,被称为“我国第一座多渠道集资兴
办的中型水电站”——将乐范厝水电站,在1985年10月动工,1988年投产发电。继范厝电站之后,以类似范厝电站的集资模式,先后有更多部门集资兴办了一批规模不大、工期不长,有利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中型水电,为缓解地方用电紧张,促进县(市)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例如范厝电站所在的将乐县,其工业产值在该电站投产的1988年为1.8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而到1992年就上升至4亿元,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该县充分使用了集资兴办的范厝电站电量,保证县工业在无缺电之忧的环境下较快发展。
1985年以来,福建多渠道集资开发中型水电总容量已达57万kW,相应集资约27亿元。其中除范厝电站外,有1991年投产的太宁良浅电站;1992年投产的德化龙门滩二级电站;1994年投产的尤溪水东电站、龙岩万安溪电站;1995年投产的连江山仔水库电站、沙县高砂电站、顺昌谟武电站、福鼎桑园电站、安溪蓝田电站以及目前在建的将乐孔头电站和尤溪雍口电站等。福建核电站
4.积极支持乡、镇发展自办自供的小水电,为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奠定物质基础。
目前在福建全省63个县(市)中,已有33个县(市)先后达到了水利部制定的“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标准,这批县、乡、镇自办自供的小水电是实现“农村初级电气化县”最重要的电源和物质基础。
5.根据资源条件、筹资渠道与出资者意愿,大中小并举开发水能资源。
筹集建设资金是发展水电的重要基本条件之一。国家以计划经济模式独家投资建设水电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国内各投资方多渠道集资、国际金融机构间接贷款或外资直接参与合资(合作)开发水电的项目选择,已不完全是按某个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来确定。如果一批待开发的水电项目其技术经济指标优越程度相差无几,但其在资本市场上能筹到建设资金的程度可能有很大不同。例如一些县、市的出资者(单位)并不热心向电网要求建设的大型调峰水电站投资,而积极要将资金参与有利于本地宏观经济发展的本县(市)的中型水电资源;国际金融机构通常愿意对能改善大电网结构、促进大范围经济发展的骨干水电站提供贷款;乡、镇民营和私人资金的投资意愿通常是当地的小水电建设;外商参与合资(合作)项目的选择,在其出资能力允许范围内并不拘泥于项目规模,通常更注意参与集资项目在中短期内所获取投资回报大小。也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对一个省的水电开发不能以事先“制定”的大中小型开发比例,以严格“指导”水电完全在其“轨道”上发展,而不去注意筹资渠道和出资者意愿问题。
从筹集资金的角度而言,福建在新的经济体制下水电开发的一个特点,可以说是在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指导下,尊重出资者意愿,尽可能扩大筹资渠道,大中小并举开发水电资源。
三、电源多元化规划和水电发展展望
1996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提出并经省人大通过的1996—2010年福建电力发展方针是,“加快水电建设,大力发展大型火电厂,开发燃汽蒸汽联合循环电厂,积极争取建设核电站,……形成以电力为中心、煤炭为基础、新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2]。在这个总方针指导下研究、展望这个时期电源多元化对策和水电发展规划中,下面几个问题要引起重视。
1.开发新电源与节能是电力工业两大永恒的主题,但增加电力供应的主渠道是持续开发新电源。前期工作是开发新电源的基础工作。电源建设的周期较长,大型水电电源至少需要在其主体工程动工前3~4年完成包括立项审批在内的前期工作。纵使是规模不大的中型水电站也需要在主体工程动工前1~2年完成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要充分理解水电前期工作的时间性、科学性和艰巨性。
2.能源资源条件决定了福建今后电力结构,必须从历史上“水主火辅”逐步转变为以火(包括燃煤、气、油电厂)、水(包括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三大支柱组成的多元化电源体系。
目前水电开发率已达40%,其中大型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达80.7%。根据国家能源和产业政策,虽然仍需继续开发可再生、清洁的水电资源,但由于资源总量有限,在今后15年中水电在福建电力构成中的比重必然逐步下降。同期火电比重将逐步提高,这种状况不仅是水电资源有限和改善电网水、火电联合运行条件,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而且是因为根据目前现状福建在2010年前核电投产的难度很大。面对现实火电则不可避免地将成为重要的后继电源,当然也相应带来需要大量输入燃料的问题。展望福建本省生产的原煤中,每年可供应发电用煤仅300~320万t左右,预计电源多元化后2000年福建需输入发电用原煤1100万t,2010年将达4000万t左右。福建有漫长的海岸线、众多良港和一批可以兴建百万kW级以上火电的优良厂址,可以预计,沿海大型港口火电厂在今后15年内将逐步成为福建的主力电源。沿海地区也是用电负荷最集中地区,在大型火电基地和用电负荷中心附近发展抽水蓄能电站的必要性日益明显,并将成为电源多元化体系中的组成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将是今后福建水电建设的新领域。还有相当数量的潮汐能和风能,对沿海和岛屿有其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