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将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
1项目由来
北郊工业园于2001年由福建省乡镇企业局规划审批设立,园区面积1200亩,该园位于将乐县
城北郊。北郊工业园是将乐县支柱产业的重要集聚平台。园区目前形成的主要产业有电子、林产、建材、矿产、机械等,现有企业50多家。2014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从业人员5819人,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9.3亿元。该园已全面完成开发,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齐全,设有11万伏肖公洞变电站一座,日供2万吨自来水厂一座,消防站一座,加油站两座,职业中专学校一所,园区污水并入城区污水处理管网。由于北郊工业园目前已经全部开发完成且产业体系已经形成,因此本次将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范围不包含北郊工业园。
积善工业园位于将乐县古镛镇积善村,是将乐经济开发区的主体组成部分,也是将乐县重点规划发展的园区。积善园规划面积8.92平方公里,目前已开发面积5.25平方公里,园区水、电、路、通讯、污水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备。现有企业33家,2014年实现工业产值43.7亿元,工业增加值11.9亿元。
为了更好地招商引资和发展个私经济,要求有更多的工业用地为多种工业项目的实施提供一个较为理想的平台,以引导工业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发展,形成集聚效应,提高企业的集约化程度,达到社会、经济、环境三者统一的综合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为此对《福建将乐经济
开发区(积善园)总体规划》(2007版)进行调整,本次规划主要对原规划的发展规模、用地布局、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92.22公顷。
2园区发展回顾评价
2.1 工业园区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概述
将乐经济开发区由北郊工业园和积善工业园组成。北郊园始建于2003年,2006年8月该园区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确认,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建材和林产加工工业。
北郊工业园位于将乐县城北侧,用地面积为152hm2,主要产业布局有林产、矿产、建材、机械、电子等,现有企业50多家,园内工业用地基本饱和。为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福建省将乐经济开发区在北郊工业园基础上进行扩园,在其东部新建积善工业园。
积善工业园始建于2007年,位于将乐县城东北侧,区域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距县城4公里,福银高速公路互通口4公里,向莆铁路将乐火车站6公里,省道204线贯穿园区。在产
业布局上,以国家核准的、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优势的机械制造、轻工电子、精细化工等为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产业。
2009年9月29日,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将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闽环保监[2009]90号)中提出,在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环保工作(具体见表3.1-1)。。
表2.1-1 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序号 | 审查意见中提出应做好以下工作 |
1 | 优化调整开发区发展目标。由于开发区下游水环境比较敏感,且该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不具有竞争优势,建议将积善园区的发展目标调整为“闽西北先进制造基地、将乐县创新发展示范区”,取消“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的目标定位。 |
2 | 科学确定园区的主导产业。北郊园区保留建材行业和林产行业,应逐步淘汰已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矿产行业,逐步将机械、电子行业迁入积善园区。积善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应以机械、电子行业等为主导产业,适度发展国家鼓励类、水环境制约因素及环境风险小的精细化工,药用菌等产业,不得发展以医药中间体和农药行业为重点的精细化工产业。 |
3 |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发展规模。北郊园区应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资源整合,形成北部发展建材、南部发展林产工业的空间布局,区内不设居民住宅区。积善园区应进行分期规划,滚动建设,合理控制人员规模,区内不再新建居民住宅,建议该园区近期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向西拓展,暂缓开发保留山体东侧用地;在高唐核电站选址确定的情况下,应取消原有规划的精细化工园区用地和金溪东侧的仓储用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原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距金溪较近,建议缩小规模并调整至园区西北角;原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西侧区域建议调整为林产加工业预留用地,以承接北郊园的产业辐射。 |
4 | 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规划,鉴于开发区用水过大,建议核减用水定额,并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将积善园区自行建设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位置向北调衡,避免恶臭对南部居住区的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对规划提出的将北郊园污水接入将乐县城市污水处理成进行集中处理的方案应审慎对待,将乐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北郊园的产业定位和排放污水的特征,深入论证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该部分工业污水的可行性;若城市污水处理厂不能接纳北郊园工业污水,开发区应尽快启动北郊园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北郊园绿化率应不低于15%。规划中应进一步补充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 |
5 | 对因规划实施而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在三明市和将乐县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中予以落实。 |
6 | 加强已入驻企业的环保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做好排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健全跟踪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2.2 产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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