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办理情况说明范文
一、供应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供应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供应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留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材料的内容全都性,仔细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全都无误。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供应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准绳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供应私章,若托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供应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需本人到场,不行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房屋产权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详细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一般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假如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一般住宅免交,非一般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假如是标准价或者优待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2. 住房证明怎样写啊
1.住房证明包含的内容:(1)截止日期,精确到年月日。
截止日期多指的是开具无住房证明的日期。(2)开具人姓名:必需是真实姓名。
(3)身份证号:开具人的身份证号码。(4)家庭信息:若是已婚或已经育有子女,还需要供应配偶和全部子女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
(5)地址:工作单位的地址或是现在临时居住地等地址。(6)福利享受:开具人及其家人能否在工作单位内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待遇或其他房屋福利政策。
(7)房产确定:开具人在本市其他地址能否还有其他性质的房屋。
(8)工资收入:开具人及其家人的工资收入的状况如何。
这条内容不做强制性规定,可写可不写。(9)组织机构代码:所开具证明的单位的代码。
(10)电话:个人的或是单位的。(11)单位名称:此处需要有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盖章或是签字等证明。
2.住房证明的模板格式:(1)关于无住房证明的模板格式,国家和地区政府并未做全都性和强制性的规定,次要事宜还是需要视各单位的状况而定。(2)需要明确一点,开具的无住房证明必需是内容真实齐全、条理清楚牢靠。
3. 个人房产证证明怎样写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买卖,取得房屋的合法全部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全部权证》,是国家依法爱护房屋全部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全部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需使用建设部统一制造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造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爱护。
房屋全部者凭证管理和使用本人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全部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全部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全部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
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全部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情况以及能否设定担保物权等情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准绳,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全部的房屋)只要一个全部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全部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全部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全部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状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全都房产证与房产登记簿,房产证与证券的关联与区分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买卖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买卖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目前的实务中,对房产证的熟悉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次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全部权的独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推断一个人能否拥有特定房屋的全部权时,以为能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全部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全部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屋全部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
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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