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房屋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XXXXXX(身份证号码)
房屋产权住址:XXXXXX(住址)
乙方: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XXXXXX(身份证号码)
住址:XXXXXX(住址)
为明确房屋的权属及产权证明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描述
1.1 甲方拥有位于XXXXXX(房屋具体位置)的房屋,房屋面积为XXXX平方米。
1.2 房屋建筑结构为XXXX(住宅/商业/办公等),具体概况为XXXX(具体描述)。
第二条:房屋权属
2.1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上述房屋系其合法所有,并已依法取得所有权证明。
2.2 甲方保证房屋未被抵押、查封、限制出售等情况,并保证房屋的权益不受到他人的侵害。
第三条:产权证明
3.1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产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下统称产权证明)。
3.2 若甲方未能提供产权证明或证明文件不符合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4.1 甲方陈述并保证其对房屋享有完整的产权,并保证房屋权属未被他人争议。
4.2 若因甲方涉及的权属问题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纠纷或法律诉讼等,甲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XXXXX元。
5.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相关费用和费用。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房屋所有权确权并向乙方提供产权证明之日起五年。
7.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房屋所有人): 乙方(购房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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