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金殴打他人案(温公(泽)行罚决字[2022]0286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公(泽)行罚决字[2022]0286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
【处罚日期】2022.05.0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市公安局泽国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台州市
【处罚对象】吴胜金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6:53
处罚名称 | 吴胜金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公(泽)行罚决字[2022]02868号 |
被处罚对象 | 吴胜金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7日17时许,申某来到吴某红位于温岭市***某村某区某号家门口,因之前两家的矛盾和吴某红发生吵架,申某先动手打了吴某红一下,吴某红还手和其发生扭打。接着吴某红丈夫吴胜金、婆婆吴某兰上前拉架,申某用手打了吴胜金头部一下,吴胜金还手打了申某头部一拳,申某头部伤势轻微。之后,秦某芝在得知婆婆申某被吴胜金所打后,就对吴胜金头部打了二下,吴胜金还手抓伤秦某芝,致脸部出血。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吴胜金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温岭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温岭市拘留所执行。 |
成都黑帽吴施蒙事件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8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市公安局泽国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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