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车改补贴标准:公车改革2016年全面完成 局级干部月补1300元
  历经20年,公车改革终于迎来重大转折。本年内,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车改;司局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两个“车改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两个车改文件提出,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路线图主要包括取消、补贴、拍卖三环节:取消,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补贴,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拍卖,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国家安全、维稳、机要通信、处突等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予以保障的车辆,“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情况适当保留”。
  据其介绍,为确保本轮车改成功,两个车改文件提出了“六个不得”要求: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科级以下每人月补500元
  【措施】 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的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解读】 对于上述补贴标准,一直关注公车改革、主张低补贴标准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叶青对新京报记者说,昨日接到不少官员的电话,“他们说都是我害的,因为我提过司局级每人每月1200元就差不多,他们原本以为每人每月能拿到2500元”。
  叶青强调,“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这一标准“很适度”,“最近几个月,我自己出行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测算后,每个月1200元就够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参与了两个车改文件的讨论座谈,他说两个方案特别是补贴标准,均综合评估、考核了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比如受到广泛肯定的杭州车改模式,并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等各方面因素。
  他解释说,“补贴标准到底定到多少合适?一个关键原则就是多数官员和公众都能接受,之前一些试点地区之所以搁浅,就是众意见很大,认为补贴标准定得太高,车改补贴反而成了公务员福利。为了杜绝这个问题,制定补贴标准时明确了一个原则,不能高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今年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400元涨到1560元,所以司局级的补贴标准定到了1300元”。
  按照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以司局级为例,每人每天补贴59元,能否满足需求?
  对此,竹立家强调,发放的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用于上下班的交通补助。“公务出行不是每天都有,所以1300元是一个适度的标准”。
  公开拍卖取消公车须防贱卖
公务员工资标准
  【举措】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认为,近年来公车改革在各地进行不同程度试点,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公车拍卖等处置上,个别地方采取低价拍卖,拍卖给有关系的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究其原因,整个拍卖过程不透明是最大的问题。
  丁元竹举例说,在拍卖过程中,各省可以尝试网络拍卖。网络拍卖在互联网上操作,完全透明。
  丁元竹称,公车处置中,除公车拍卖外,也可以尝试采取租赁的方式处置拍卖有困难的公
车,租赁工作应该委托有经验的租赁公司,有效利用公车资源。
  丁元竹表示,目前中央的反腐力度很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车改革出现腐败的概率会有所减少,但仍不排除在一些县级部门会出现。为此,纪检部门应对此次公车拍卖过程全程监督,对于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