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
【公布日期】1999.09.07
【文 号】
【施行日期】1999.09.0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的通知
  (1999年9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今明两年是完成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现2000年末基本解决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扶贫工作,又一次召开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信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信贷扶贫工作是国务院交给农业银行的一项特殊任务。目前扶贫贷款占国家全部扶贫资金的61%,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是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重要保证。信贷扶贫“要紧紧围绕扶贫攻坚目标,按照自主贷款的原则,主动搞好服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贷款质量和效益”。各级行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信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管好扶贫贷款。各分行要突出抓好国定贫困县的信贷扶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信贷、计划、人事、财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专”管理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把各项工
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国定贫困县支行,要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把全行的业务工作重点转移到信贷扶贫工作上来,围绕扶贫工作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以促进当地扶贫攻坚计划的完成。
  二、全面落实信贷扶贫政策措施
  扶贫贷款比常规贷款的管理难度大。总行要求承担信贷扶贫任务的各级行,一要完善专门机构,充实专贷人员。在9月底前,各级行应按照总行农银发〔1999〕81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内部调剂和招聘、返聘等方法,迅速配齐从事信贷扶贫工作的人员。二要确保扶贫贷款的资金供应。扶贫信贷资金由总行全额匹配,随用随借,各行要及时匹配到县支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要认真执行优惠利率政策。从今年开始,新发放的扶贫贷款执行统一的优惠利率,统一优惠利率与基准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扶贫贷款逾期后转入逾期贷款帐户,不再享受优惠利率,按逾期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四要将信贷扶贫专项字处理工作向基层营业所延伸。县支行应把常收常放的小额扶贫贷款的审批、借据管理、资产监测、统计分析和明细账务核算延伸到基层营业所,以便于扶贫贷款的发放与管理。五是扶贫贷款所需费用在财务计划中专项下达、专项考核。各分行要将扶贫专项费用直接下达到贫困县支行,不得截留。各分行要严格落实总行制定的政策,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努力完成贷款投放计划。
  三、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信贷扶贫到户方式农业银行小额贷款
  坚持扶贫到村到户是夺取扶贫攻坚最后胜利的关键。但是,扶贫到户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扶贫贷款到户,不能绝对化。各行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贫困户的特点,区别对待,关键是扶贫贷款要放得出、收得回,这是检验贫困户是否真正脱贫的标志。要因地制宜地发放扶贫贷款,确保信贷扶贫的效益进村入户。对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有能力靠自身脱贫的,必须把贷款直接贷到户;对党政干部帮扶贫困户、能人扶持贫困户,也可贷款到户;对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的项目,可以通过“企业(公司)加农户”的形式,吸收贫困户劳动力或收购贫困户产品实现效益到户;对生存环境恶劣、根本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贫困地区,扶贫贷款可用于移民开发项目,对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可由项目法人承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扶贫贷款还可适当用于省定贫困县。在坚持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贷款方式,直接到户的小额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贷户联保的方式;经济实体贷款和项目贷款必须承担相应的扶贫任务,项目要有20%的资本金,采取担保贷款方式。信贷扶贫切忌搞形式主义,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开展信贷扶贫,只要能以市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解决贫困户温饱为核心,能收回贷款本息,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了扶贫的目的,各行应该认真总结推广。
  四、规范小额信贷扶贫管理方式
  各级行要按总行制定的《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在总结经验、规范运用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整贷零还”,其实质应该是根据贫困户没的分布特点和经营项目的生产周期灵活掌握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不能过分地强调一周、十天或半月必须还一次,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扶贫效果。“小额信贷”只是扶贫贷款到户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各级行不能限定发放“小额信贷”的比例。
  扶贫社是为贫困户服务的中介组织,不能作为承贷主体承还扶贫贷款。要充分利用扶贫社在寻市场、收集项目信息、搞好科技推广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贫困户提高使用扶贫贷款的效益,协助农业银行管理好扶贫贷款,同时依靠扶贫社的人员力量收回到逾期扶贫贷款,农业银行按规定付给一定比例手续费。
  五、加强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扶贫贷款是政策性较强的商业性贷款,必须按照商业化原则经营和管理。农业银行接办扶贫贷款以来,已制定了五个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各级行要严格依照这些办法,按贷款管理程
序和授权范围审批、发放、管理各类扶贫贷款;要加强基础管理,规范贷款手续,健全贷款台账监测制度,完善贷款的担保抵押手续,健全项目档案管理,落实信贷管理责任制,防范贷款风险。各级行还要针对扶贫贷款量资产质量差,收贷收息难度大的情况,实行清收盘活责任制,明确清收盘活指标,层层分解到人,促使信贷人员采取多种手段化解风险。扶贫贷款的收贷、收息,是考核基层行行长业绩的重要内容,各级行要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努力提高信贷扶贫的质量和效益。
  六、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支持,注意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各级行要紧紧围绕实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目标,按照政府确定的区域性扶贫规划和政策,在主动征求政府和扶贫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和下达扶贫贷款计划;贷款项目应在扶贫部门制定的扶贫规划内自主选择、自主决策,确保代款的质量和效益。各省上级分行可根据所辖地区贷款发放管理情况和地区项目差异在省内调剂计划。各级行还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深入贫困乡村和贫困户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党政当好参谋,提高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工作的水平。要向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宣传扶贫贷款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为加快扶贫攻坚步伐而设立、享有一定优惠政策,由农业银行自担风险的商业性贷款,它与其
他扶贫资金的根本区别是有偿性。财政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放,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问题,信贷资金投放,主要解决贫困户种养以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问题,但二者必须紧密结合,才能扶持贫困户真正税贫。
  七、抓好扶贫贷款与农业开发贷款的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正确处理扶贫到户与区域经济开发问题,将扶贫到户与扶持贫困地区区域经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扶贫系统工程。贫困地区的贫困户大多分布在生存条件和市场发育程度都很差的山区、干旱地区,贫困户的生活、生产、商品流通受到很大的限制,单纯的扶贫到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脱贫致富问题。只有从宏观的战略角度考虑,加大区域经济开发的步伐,通过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才能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的生存条件和经济环境,从根本上解决脱贫致富的问题。各级行要积极研究新措施,把扶贫贷款和开发贷款、专项贷款和常规贷款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系统优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以巩固和扩大信贷扶贫成果。
  c25891--010330l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