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1
  最近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个故事我还是从作者讲起吧。作者来自美国,名叫乔治?赛尔登,是他写了这个有趣的故事,下面就来讲讲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蟋蟀名叫柴斯特,它来到纽约的第一位朋友是塔克老鼠,最后认识的朋友是亨利猫。天下猫和老鼠是死敌,谁知这上面亨利和塔克是最要好的朋友!一开始是柴斯特不知不觉的来到了纽约,后来管报摊的小男孩马利欧到了它。小男孩的妈妈一开始不同意柴斯特留在这里,但是爸爸同意。妈妈只好把柴斯特留了下来。柴斯特刚认识塔克的'时候,塔克就拿了第二天的早餐请柴斯特吃,当亨利来的时候,柴斯特吓的一头钻进“房间”——火柴盒。当后来知道亨利不会伤害它们时才松了一口气。终于,在它们晚宴之后准备睡觉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柴斯特回空火柴盒睡觉时不小心把另一个火柴盒里的一根火柴碰的掉了出来,火柴擦了一下火柴盒,一些火苗竟然落到了报纸上!幸亏它们用喝剩下的水扑灭了。谁知夜里柴斯特吧两元纸币吃剩了一半,在它们想出办法之后妈妈发现了……
  故事精彩吧!要想知道最后的结局,赶快来看《时代广场的蟋蟀》吧!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2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世界名著,我也看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生活在康涅秋格州乡下的草场里。一天,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最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因此他遇到了男孩玛丽欧——也就是以后的爱他的主人。幸运的柴斯特还交到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柴斯特的音乐天赋让他在纽约创出了自己的一片蓝天,成了一位在当地的著名音乐家。可后来,柴斯特想念家乡,终于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乘上了回家乡的列车。
  猫和老鼠成了好朋友,他们互相帮助,让人感动。为什么动物可以不分天敌,一对冤家也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那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却只顾自己的利益。也许是因为人类是高级生物吧,不过我想“高级生物”这个称号只是某个科学家硬戴在人类头上的,我也可以说猩猩,老虎,大象……都是高级生物。友谊就是个奇怪的东西,能化敌为友,但正真的友谊也很难到。
  一定要真诚得对待朋友,不能利用朋友,不然会失去身边的朋友。友谊带来了一面镜子,
可以让你吾日三省吾身,也可以让你三思而后行。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会带给你无穷的'益处。
  玛丽欧很善良,他收留了柴斯特。当柴斯特不小心吃了2美元被妈妈发现后,玛丽欧遭到了妈妈的严厉批评,可是他还是说服她,留下了柴斯特。为了柴斯特能够快乐的生活,他忍受了许多委屈。一次,小动物们差点烧了报摊,他也没有责怪它们。当柴斯特走了后,他也表示了解。玛丽欧对动物有颗宽容的心,也一定对他人也会一样吧。
  我看了好几遍,觉的这本书和《夏洛的网》很像,是一本让人感动的书,我也很喜欢柴斯特。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3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
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变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4
  这个月,我交了一位良友,你知道它是谁吗?它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我对“塔克一生的积蓄”独有情钟,很有感悟。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蟋蟀柴斯特无意吃掉了两元钱的一半,塔克老鼠想出了许多坏点子,柴斯特没有逃之夭夭,而是勇敢的担当责任。
  连一只小小的蟋蟀都如此诚实,而我又是怎样的?一点点小错都不敢担当,一点点小事都要撒谎。我们遇到困难要勇敢担当,乐观看待生活,不是欺骗别人和自己。正所谓再好的谎言也会被揭穿的。
高以翔结婚照
  之后,塔克首先像个“守财奴”,经过亨利猫的心灵打击,才大方的'给了柴斯特两元钱。柴斯特先是拒绝,之后无奈接受。这让我想到红军吃红薯时,推到你身边说“不饿”!
  塔克与柴斯特的友谊深如江水,而我们呢?有人为了一支笔就与朋友吵架,宽容一点不好吗?我们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道题我不会,你教我。钢笔没带,我借给你。
  吸取书的灵魂,领悟其中道理。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5
  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长时间的让自己沉浸在了书香之中,果然是“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心灵的旅程”。这是暑假里,老师布置的“亲子共读一本书”的系列活动书目中的另一本书。本书的内容十分美丽:
  一只名为柴斯特的蟋蟀原来生活在乡下康涅狄州的一片大草原上,那儿有和煦的阳光、皎洁的明月还有甜甜的空气。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因为贪吃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又害怕又无助的柴斯特很幸运的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玛利欧。结交了聪明而又市侩的老鼠塔克和纯朴憨厚的猫亨利。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天籁之音,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
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很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如愿以尝回到了家乡。
  记得有一句美国俗话:“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恨他也把他送到纽约”,足以说明纽约是一个社会的“大染缸”,既可以让人功成名就,也可以让人失去自我,甚至身败名裂。出名,无人不想,但是,出名以后就没有了自由,也就没有了快乐!
  虽然柴斯特攀上事业顶峰后隐退让大家觉得不可理喻,但是,他的隐退是绝对有道理的。它在名利与自由之间,选择了自由,也就是选择了快乐。
  自由快乐的.生活中,虽不会有粉丝、记者来要签名或采访,但却可以不用装出一副面面高雅,处处优秀的样子,可以让心灵得到解放,让身体获得真正的自由,让面具脱落,露出真正的自己。
  我认为柴斯特是难能可贵的,激流勇退是需要勇气的!他在名利与自由中,选择了自由,回到乡下,随心所欲,快快乐乐的生活,放弃了那份令人疲倦的名利。如果,我是柴斯特,让我在名利与自由中选择一个的话,我想我也是会选择自由。因为,我也喜欢随心所欲活出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