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营业执照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大到一个工厂投入生产,小到个体户经营店铺,都需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能进行经营生产的依据。但在商品的交易中常常会发现不正当行为的存在,对于这种不正当行为,采取的其中一个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其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公司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是哪几种呢?
网友咨询:
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律师补充:
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又是什么呢?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司吊销未注销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