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申请注销公司流程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不注销的影响
1、企业信誉受损:未注销的公司会被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这将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
2、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受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导致在 3 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 7 年,且可能面临。
3、营业执照被吊销:如果公司未年检、卫生不达标、安全存隐患、交税不及时、质量无保障等,工商部门有权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被吊销后将无法继续经营。
4、账务审查和补税:公司注销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账务进行审查。如果账务处理不规范,可能需要补税。
5、限制高消费:公司未注销,法人、股东可能无法出国、在高档场所消费,乘坐高铁、飞机等。
6、影响移民:法人、股东在申请移民时,未注销的公司可能会导致移民申请受阻。
7、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有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或债务,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注销方式
注销方式分为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通过简化注销程序,实现快速注销的方式。适用情形: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
以下这些情况不适用简易注销: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公司吊销未注销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注销步骤
01
清算
在注销前必须先进行公司清算,清算的大致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自行成立或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登记债权:对债务、债权、财产清算。
4、制定清算方案:清算完毕的,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方案。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制定好清算方案后,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就可以实施清算方案了。
6、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报告制作完毕后,需要交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签字确认,然后去工商局窗口进行注销登记并公告。
2
登记
注销过程分别要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销户: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所需材料
01
普通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 作出解散的决定或决议;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撤销公司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清税证明;
6、报纸公告样张;
7、人民法院指定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书;
8、批准文件(许可证件);
9、营业执照;
10、合并协议,或或分立决议(决定)等。
02
简易注销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或简易注销部分投资人承诺书;
4、股东名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