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未注销分公司销户账务需要怎么清算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是可以进行分立的,但是很多时候分公司经营不下去,那样的话就要注销了,需要经过相关的手续。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分公司销户账务需要怎么清算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分公司销户账务需要怎么清算
    1、清算准备工作: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
    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2、在公司清算前,应当于公司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是一致的。
    在公司注销前,公司应该先进行注销前的清算。公司注销前清算的账务处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先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然后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再接下来核算并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及核算公司损益;再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最后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公司注销
前清算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