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在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有关企业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公告到期的公司。如果公司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和其他未办结事项的,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大大节省了时间。
2、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3、按照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4、按规定向社会公告并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
一、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税务注销证明。
(5)市场监管部门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无需提交信用承诺书,也无需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或裁定文书。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需要哪些材料?
3.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简易注销公告
公司吊销未注销6.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被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材料后,如何办理?
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提交材料后,无需等待其他部门的审查结果,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中,登记机关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补正通知书》。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办结时限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普通注销登记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后才能办理,程序相对繁琐。企业在简易注销程序中所受的限制更少。
五、简易注销的法律后果?
1、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将被税务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
2、税务部门将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向社会公示。在此期间,企业不得再对以前的涉税问题进行处理。
3、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简易注销公告后,企业方可再次申请一般注销登记。
4、对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