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平赌博案(岱公(高)行罚决字[2022]0019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岱公(高)行罚决字[2022]0019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5.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浙江省岱山县公安局高亭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岱山县
【处罚对象】李国平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5:43
处罚名称 | 李国平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杜志国杜淳岱公(高)行罚决字[2022]00192号 |
被处罚对象 | 李国平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9日20时许,李国平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乐xx、范xx、乌xx在岱山县******室内采用打“梭哈”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博大小为2元底100元梭,查获时李国平30元且赌资已结算,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本所认为:违法行为人李国平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梭哈”方式打牌,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国平四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赌资一百七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岱山县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浙江省岱山县公安局高亭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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