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应该怎样提取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供应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需要提交的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 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
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供应对账簿原件。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注:“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
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供应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好或者有误的',还需供应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