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华与律师的对话
李金星律师按语:周建华,原江西省新余市人大主任,因受贿罪于2013年被江西省宜春市中院判决死缓。该案,是我和周泽律师共同为之辩护的,也是我执业生涯中唯一一次带着大卷大卷的纸巾走进看守所会见——整整三天的会见,这位58岁的老人哭泣的一塌糊涂。他哭泣自己所遭受的刑讯逼供,他哭泣自己在纪委遭受的残酷对待,他哭泣自己遭受的残酷司法不公,他哭泣自己遭遇的无中生有的残酷捏造,他哭泣自己一生清廉却遭遇残酷现实,他哭泣自己的亲人们遭遇司法机关土匪式的残酷式威胁。
此案,在调查、走访,阅卷,会见后,我和周泽律师都感到非常的震惊。真是冤案面前人人平等,刑讯逼供面前人人平等,残酷的政治斗争和打击报复代替了司法!这,不是文化大革命是什么!即使一名体制内厅级干部,如果没有司法的保障,他的权利算是什么?法律算是什么?领导一声令下,我们的法律就可悲的失灵了,我们法律就成了领导的私家武器,我们的公检法就成了领导的家丁!
此案无疑在江西省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我们律师认为,不管是贫民还是千万富翁,不管是布衣百姓还是厅级高官,他都必须应当受到法律公平的对待。如果他犯罪了,就必须给予公正的
审理而绝对不能人为的制造冤假错案!。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实含义。今天,我公布这个原汁原味的会见笔录,就是遵照我们律师内心的指引,做正确的事情。此案,冤情很大,此案,司法失灵!此案,不昭雪,待何时?
以下是会见笔录实录:
周建华:2006年全省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当时市委书记调走,市长兼任了书记,缺市长。所以当时省委组织部就到我们新余搞市长候选人民主推荐。因为当时我是党副书记,还有一个副书记宋才头还有一个常务副市长蒋斌,现在在宜春市当市长。当时主要就大家的平时的议论都集中在我们三个人身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主动的向我们市委书记汪德和同志提出,我去市政协。
问:汪德和,时任新余市委书记
答:恩。我就明确讲,我讲我到政协去,因为正好换届,我们那个政协主席已经62岁了,他可能退下来。所以当时我提出去政协后,我们另外一个副书记他到年龄了,他想留在新余搞政协主席,他觉得我是他的竞争对手,所以不久就有诬告匿名信写到省纪委,当时省纪委
也组织了信访调查组,就是对举报的那些事情进行了解,不是办案,了许多人员了解,结果都是捏造的。市委当时换届,我换完届以后就回家等待安排。当时是2006年的大概是9、10月份,我在家待了不到一个月,一天下午,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弘强同志,一个女同志,现在在江苏省当纪委书记,我谈话,就讲你的安排问题是不是这样。你不是要求到政协去吗?现任主席继续保留。人大主任身体不好要求回景德镇了,你到人大去先搞党组书记,主持人大工作,当时我就不肯,我讲我不去。我搞一个党组书记,人大主任还要下一步到位,这样不利于工作,她说明年市人大开例会,汪德和同志辞去人大主任,你就可以补选人大主任。2009年底,是人大换届,由于没定人大主任,市人大主任由市委书记兼了。我说我考虑一下。谈完话后不久汪德和同志就打电话给我,他说弘部长给我打了电话,讲你还是回新余来安排,先搞人大党组书记,主持人大工作,我讲我不去,我讲我去人大不是人大主任,这个工作不好做,我讲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他讲马上市里面开人大例会,我辞去,你任就是了。当时他要让我去上班,第二天我就上班了。
2007年初市人大开例会没有补选我的人大主任,是因为当时全国开两会,省里面主要领导到北京开会去了,没研究人事问题。到了2008年初市人大开例会又一次没有补选我的人大主任。这是因为2007年下半年,省委孟建柱书记调中央,新书记苏荣刚来,不研究人事问题。梁海玲真实照片
所以又把我这个事情搁下。然后一直到2008年的3月,李安泽他从省地税局调到新余市当市长,不久,我的任命也下来了,所以就在2008年的5月份专门开了一次市人大代表大会会议,专门选举市长和市人大主任,所以我是2008年5月份人大主任到位的,这个就是我的一个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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