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包括哪些城市《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2期策论园地
长三角髙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地方政府
合作研究
赵思杰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芜湖241000)
[摘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要求区域内各个领域都迈向高质量发展,具有时代性、差异性和全面性等特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对于深入推进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合作、提升区域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受到行政分割壁垒的制约、顶层设计不足的束缚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影响,三省一市地方政府合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遥因此,应通过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合作的法律法规,以促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地方政府合作
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内涵与特征
(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内涵
长三角一体化是随着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一个概念”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府和长三角区域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一体化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长三角区域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上海为核心建设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城市初步形成于1992年,以上海、南京、杭州为首的15个长三角城市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表明长三角一体化步入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后,长三角一体化进入了以区域间政府合作建制为主的阶段,“通过平等磋商,以共赢为目的,大力展开体制机制对接,形成了包括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在内的三个层次的政府间合作协调机制”冶[1]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正式宣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了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发布,为长三角区域城市发展提供了根本依据,长三角一体化也从最初的经济一体化,向经济、政治、生态、科技、文化等领域的综合性转变,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是高效益的一体化、可持续增长的一体化、高水平的一体化”长三角区域内各个城市为了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实现效益效能的最大化,在多个领域进行合作,通过建立一体化的区域协调机制和协同发展机制,消除行政壁垒和行政分割,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构建起开放包容、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的发展格局,以实现高质量、高层次的共生共享”
(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特征
1.时代性”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是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国
收稿日期:2021-03-05
作者简介:赵思杰,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家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提出的战略发展规划,与之前的一体化相比,具有极强的时代性特征“首先,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是要打造对标国际领先水平的、具有中国特的新型一体化,代表着新时代中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其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基础性调节,更加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时代潮流“最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要推动长三角区域各城市的整体性发展,有利于解决长三角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时代心声“
2.差异性“2019年5月22日,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强调:“上海发挥龙头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核心就是深化分工合作,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实现错位发展、合作共赢,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冶表明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是在差异中谋发展的一体化。沪浙苏皖四地虽然在资源要素、经济发展、社会生态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是,三省一市在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以上海的高端服务业和科创金融产业、浙江的互联网和数字产业、苏皖的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现代产业集,并通过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
各扬其长,错位发展,实现了合作共赢“
3.全面性“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还应该体现在区域交通设施一体化、政策体制机制一体化及生态环境联防共治一体化等多领域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首先,完善区域交通设施一体化,“构建全流域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形成跨'一市三省爷的公路及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叫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其次,实现政策体制机制一体化,打破行政分割,消除行政壁垒,促进资源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最后,推进生态环境联防共治一体化,将长三角区域建设成为“绿、生态、舒适”的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关键“
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地方政府合作现状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离不开区域内地方政府的相互合作,地方政府也意识到彼此间合作将促进区域内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因此,区域内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政府间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增加合作内容“具体来说,长三角 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地方政府合作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意识已经形成
中央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进行长三角一体化的战略发展规划“从20世纪80年代的“沪苏浙首脑会议制度,10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到90年代的“长三角区域城市经济协调会”,再到2018年建立的“一市三省
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经过30多年的发展,长三角区域各地方政府在合作协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区域发展整合的主体逐渐由中央政府主导向地方政府行政领导再到市场驱动和地方政府多元合作治理方向发展,可以看到,虽然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间仍然存在竞争和利益冲突,但是,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意识已经形成,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区域政府间的共识“
(二)地方政府合作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长三角区域政府间合作的范围已经由经济领域,向政治、生态、科技等多个领域转变,合作范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2018年6月,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召开会议,通过了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战略合作协议“同年7月,九城市成立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初步建立了共同协商、共谋发展的一体化发展协调机制,全面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2019年11月,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加强生态绿一体化发展中的司法保护,建立起长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资源案件联防共治协作机制“2020年6月在浙江省湖州市举行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中,指出三省一市在疫情阻击战中充分发挥一体化的合作机制,筑起联防联控的战役防线,为全国抗疫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在这次抗击新冠疫情中得到了提升,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理念、高质量发展规划、共同体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三)地方政府合作内容不断深化
随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发展,地方政府间合作的内容也在不断深化,其中,互联网已经成为区域地方政府合作不断深化的助推器“2019年
5月,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合肥、南京、苏州七城开启“一码通行”时代,实现了区域地铁交通扫码互通,为区域内市民出行带来了更多便利”2019年6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正式推行,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长三角“一网通办、全域共享”格局的形成使得区域内地方政府管理更加智能,政务服务更加便利,民众和企业通过“一网通办”电子信息平台,能够高效便捷地解决多项异地事务,享受多种跨省服务,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间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分割下的地方本位与局部利益冲突依然存在
长期以来,我国都是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地方政府行政主导的格局,在这种行政分割的管理体制下,长三角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始终存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尽管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三省一市的规划和调控,区域地方政府间的协商和合作也取得了许多实质性进展,但是受我国行政区划弊端的影响,其所形成的行政分割壁垒,仍然是制约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现行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是以经济收益为主,在地方政府晋升激励影响以及区域利益共享机制
不完善的情况下,当长三角区域整体利益与地方政府利益不一致时,区域内地方政府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构筑行政壁垒,实行地方本位和地方保护,阻碍资源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面临着更多的阻碍”
(二)缺乏整体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当前,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间合作多数仍停留在协商层面,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受到地方牵制,缺乏整体的顶层设计,难以实现区域地方政府的密切合作,“推动三省一市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发展,需要中央政府的科学规划和统筹推进””冈2018年11月5日,长三角一体化被宣布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从顶层设计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19年12月1日,《纲要》发布,称要将长三角建设成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大城市”在《纲要》的推动下,长三角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对积极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并且纷纷制定工作方案与发展措施”但是,在《纲要》中,并没有具体提出区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如何合作的问题,这对于想要积极融入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各级地方政府而言,如果缺乏整体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可能会产生不良竞争,甚至会难以形成地方政府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区域政府合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关于区域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这就造成了长三角区域内缺乏统一性的规
则,各地区在政策上缺乏较大的差异”咱在这种情况下,沪苏浙皖四地政府立足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设置隐性的行政贸易壁垒,各种资源要素在长三角区域内难以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区域间政府合作乏力”目前,虽然长三角地区在一体化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的三级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但是,由于这种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法规的制约,区域政府间合作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三省一市领导者对区域政府合作和高质量一体化理念的认识程度,缺乏法律效力,其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导致区域政府合作中机会主义行为和利益冲突频繁发生”由此可知,区域政府合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就不能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从而造成行政权力的滥用,严重阻碍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长远发展”
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地方政府合作的对策
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在一体化的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应对这些层出不穷的区域性问题”冋,需要三省一市各级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切实建立起有利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政府合作机制”
(一)构建互利互惠的利益共享机制
加强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合作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整个区域和各地方的利益获得共同的增长,因此,在高质量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在利益的补偿和分配上,应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实现利益的均衡与共享,构
建起互利互惠的利益共享机制”首先,在利益补偿方面,长三角区域的利益补偿主要
体现为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进行利益补偿,以减少区域地方政府合作和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遇到的阻力,进而促进地方及整个区域的共同发展”因此,建立完善的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各方责任和利益补偿标准”以法律作为保障,三省一市地方政府在合作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利益补偿原则,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以此确保利益补偿机制的实现”其次,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利益的分配应当以“均衡原则”为基础,各地区本着利益均衡的原则主动拆除隐性或显性的行政壁垒,让各种资源要素可以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使各方都能够充分享受到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带来的效益,进而形成一种公平、互利、协作的新型地方政府合作关系”
(二)加强顶层设计,立足长三角区域整体发
展和长远利益
实施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需要中 央政府发挥价值导向作用,引导区域内地方政府树立全局观念,从国家发展大局和长三角区域整体利益出发,加强在各领域的协作,实现合作共赢”为此,一是在国家层面,建立以中央各部委和其派出机构为主体的纵向政府职能管理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规范的区域发展规划,为长三角
高质量一体化提供宏观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方向”二是立足于长三角区域整体发展和长远利益,在
中央部委的指导下,构建起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长效激励机制,从更高层面上解决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地方本位主义和局部利益冲突的难题”三是在区域政府层面上,应设立地方政府协调发展的专门机构,以解决区域内地方政府在合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冲突,保持区域内各项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各地方利益空间在区域内得到延伸,
均衡地区利益”四是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实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的参与,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区域协调合作发展机制。”
(三)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合作的法律法规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已经进入了“合作共赢”的新阶段,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区域政府间合作的法律法规,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具有约束力的法制环境,以促进区域高质量一体化的发展”首先,加强宪法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三省一市政府在制定地方法规时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在宪法权威的影响下,“切实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以宪法诉讼、行政诉讼等方式预防、惩处干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不良行为。”形成有利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法制环境”其次,完善长三角区域立法协同机制”加强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同工作是完善区域立法协同机制的关键,三省一市各方政府应强化彼此间的协商与合作,确立共同的行为准则和立法事项,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加强地方政府和人大之间的合作对于完善区域立法协同机制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
可以将地方政府的职能和人大的职能统合起来,形成综合发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作用的立法协同工作机制”最后,建立一体化的法治格局”作为一体化发展战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应该尽快建立跨行政区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地方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后应受到的惩处,从而使各地方政府能够自觉地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从根本上解决区域间地方政府以邻为壑、缺乏合作的局面,构建起一体化的法治格局”
五、结语
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三省一市地方政府通过协商合作,实现了地区间信息共享、优化了资源配置,不断推进区域的整体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在一个存在行政分割壁垒、顶层设计不足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区域内,要形成地方政府合作的长效机制是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切实建立起有效的政府合作机制,三省一市地方政府必须要树立大局意识,团结合作,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理念,消除彼此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提升长三角区域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最终实现区域的融合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湛,张彦.长三角一体化的演进及其高质量发展逻辑[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5):146-156.
[2]聚集高质量推进一体化做到一盘棋一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安徽芜湖召开[J].上海质量,2019(5):8-11.
[3]周仁标.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治理[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1):56-63.
[4]廖振民.“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与竞争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9(2):5-10.
[5]于绪艳.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研究[D].吉林大学,2009.
[6]徐朝斌.构建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地方政府间合作关系[D].上海交通大学,2009.
[7]任维德.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研究[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9(5):92-100.
[8]包珍贞.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合作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8.
责任编辑:高小明
(上接第17页)
科学家通过这个活动,获得了对事物的新认识,
首先改变了自己对世界、人生等方面的看法,进而,他把新发现、新认识以规范化的方式(文字或图形、声音)表述出来并公开发表,让看到的人也获得了这种新认识“再如,文学艺术活动,作家或艺术家在学习、生活中,积累了素材、获得了灵感、有了创作冲动,进而,创造出文学作品或音乐舞蹈等,并不断修改完善后发表、传播出去,让人去阅读或欣赏,满足了人的需要,丰富了人的精神“当然,有的文化活动中,文化主体并没有被真正地改变,只是一定程度上理解了这种观念或知识,但这一点并不妨碍主体开展这种文化活动以影响或改变他人为目的的事实“如教育活动,有的教育者只是理解了一定的知识观念,但并非真正接受和认同,但迫于某种因素(经济利益或政治压力等),教育者仍然开展教育活动,把一定的知识观念讲授、阐释于被教育者,实现了知识观念的传播普及,影响了他人“
六、结语
把握文化的两个层次,不仅仅要把文化视为精神产品,更要把文化看成人所特有的精神创造实践活动及成果,把文化产品与文化的生产、传播、消费、评价等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仅要看到文化产品和文化实践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面,更要看到文化实践活动与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的复杂关系,尤其是文化实践活动与经济、政治实践活动紧密相连、难以分割的一面: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影响和调控着文化活动,是决定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同时,文化作为一种内在“粘合剂”,以一种机理性的、本质性的精神性力量影响着经济、政治等所有的社会领域,使社会成为一个特定的有机整体并不断发展“把握文化的两个层次,才能形成对文化的全面把握、深入透视,这样的理解,由精神文化进入文化实
践活动,由静态的观念文化进入动态的实践文化,才是由表层进入深层,由现象进入本体“才能真正把文化看成一种人类独特的社会实践活动,准确把握文化的本质特征,进而从根本上促进文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M].连树声,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2][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3]董德刚.从“三个有利于”到“三个代表”一—新时期党的基本理论研究[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2.
[4]李德顺.什么是文化[N].光明日报,2012-03-26.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7]李学林.“文化实践”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7):159-161.
[8]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M].钟基等,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李赛可,陈卓.苏联书报检查制度与苏联剧变[J].青年记者,2007(11):69-70.
责任编辑:马俊